“酒后驾车?”
苏夏藏在暗中,紧紧盯着那些离开城市的佣兵。
这是危险行为,不可取。
一路上,珊瑚城的巡逻士兵将这些佣兵多次拦了下来,但佣兵们只需出示吴中桂给他们的证明就会被放行。
幸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街上都没什么人。
二十多辆越野车像是一群机械猛兽,在空旷的夜晚大街上咆哮,引擎轰鸣,也不知道吵醒了多少沿街的住户。
吴庸开车最前方的一辆车,浑身酒气浓郁,大笑道:“哈哈,舒坦,这城市里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啊!”
“等以后钱赚够了,哥几个都来城里当个富家翁,你们说如何?”
“吴哥说得对,赚钱就是为了享受的!”
狂妄的个性决定了这些佣兵肆意的行为。
在战争刚开始时,吴庸还只是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杀人犯。
后来监狱在战火中破损,狱警纷纷逃走,他就纠结了一群犯人,成立了一个打家劫舍的组织,抢过空无一人的珠宝店,也劫过逃难的平民,渐渐发展成现在的佣兵团队。
其余佣兵的发家经历也跟他差不多。
每一支佣兵组织的崛起之路,都是用鲜血与尸体铺成的。
有些组织上去已经改邪归正了,现在只是帮部分富商守卫荒野上的矿场,但只要给的钱足够多,他们照样会再次出手,不管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
在金钱面前,没有好坏之分。
吴庸从副座上取过一瓶烈酒,猛地灌了一口,笑道:“那吴中桂是不是说过,每一个反抗军的脑袋都会额外算钱?”
“对啊,吴哥你是什么想法?”另一辆车上的一个佣兵问道。
“你们都跟我想得一样吧?”
“哈哈,英雄所见略同啊!”
“……”
不需要太多交流,这些佣兵就已经统一想法了。
既然每颗人头都会算钱,那自然要想办法多弄点人头去。
反抗组织的人头,与平民的人头,又有什么区别呢?
哦,不对,还是有区别的……
平民的人头更好割。
这个任务的时间很长,赏金丰厚,只要慢慢来,有的是办法弄钱。
吴庸笑道:“那吴中桂也是烂人一个,听闻他以前也是反抗军的一员,后来出卖组织,爬到了如今的地位。”
“没错,方才他带我们去的那会所的经理是他熟人。”另一个佣兵也说,“所以他才会让我们随便吃喝,那钱可都是记在公账上的,花得越多,他就赚的抽成就越多。”
“到时候只需跟他说说,赚的钱分他点就行了!”
佣兵们都明白,大家都有赚的,这样才能长期发展。
只要做得合理,或许可以把“猎杀反抗军”做成一门长期生意,做个几年,口袋就充盈了……
他们有说有笑,横冲直闯,速度极快,一路上连红绿灯都没管,冲出了城区范围,进入漆黑的郊区。
厚重的轮胎飞速碾过破烂路面,道路两侧荒草起伏,虫鸣声连成一片。
到了郊区,速度就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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