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四百七十章 荒漠异象(第1页)

传说,龙门荒漠很久以前是大海。

最猛的沙暴虽然已经远去但依旧漫天沙尘看不清太阳,飞飞扬扬的黄尘世界静得可怕,蜥蜴蝎子沙鼠等小生物习以为常。

一座沙丘顶,有一匹色彩暗淡尘土马,鼻孔被纱巾包住一动不动。

良久,大眼睛睁开看看周围,甩甩马尾巴抖落沙尘,然后使劲儿晃脑袋,它一点儿也不喜欢沙漠,连个可以打滚的泥浆都没有。

“驾?”

打个招呼。

跟前沙子里缓缓抬起一撮软刺尾巴尖,然后整个尾巴从沙子里抬起来。

某白掀开黄沙抬头眼神茫然看看天空,脸上的鳞片因为不沾沙子的缘故特别白净明亮,褐色竖瞳眨了眨,想起自己睡了两天。

站起身,学走兽抖落身上水渍用力来回摇头猛甩,抖落一堆黄沙。

洗脸洗头什么的就算了,等沙尘过去再说,话说……长时间干燥身处沙尘环境,脸上皮肤好像都有些干燥了。

从马背掏出水袋拔掉塞子,又拿出个铜盆,把水倒进铜盆饮马。

“所以,要在沙尘天气赶路了么?”

黑马呼哧呼哧喝水,很快喝光一盆,再次倒了三盆才喝饱,白雨直接举起水袋往嘴里灌清水,一滴水也舍不得浪费。

咕嘟咕嘟~

喝光水袋里的水,最后一滴都不放过,舔舔嘴唇感觉舒服许多。

卷起水袋塞进马背包裹里,再次翻出一摞豆饼放进铜盆,接下来赶路还要跑很久,不给马吃饱又哪来力气赶路。

黑马低头开心吃豆饼,乐得甩尾巴。

白雨抬头看看前路依旧什么也看不到,拿出地图按照赶路速度计算一会儿确认大概位置所在,手指往前移动点在某个位置。

“今晚应该能赶到龙门客栈,过了龙门客栈再向前可就真的是无人区了,穿过无人区就是鬼城,过了鬼城是雪山。”

蹲地上研究地图顺便吃肉干,蛟尾巴甩来甩去像是在扫地……

吃饱喝足再次上路。

“驾~!”

沙尘漫天看不了多远,干脆放弃视觉改用热感应,还好,沙尘天气温度没那么高能够很好勾勒出沙丘地形,通过缰绳控制黑马在沙脊飞奔疾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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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静了,静的只有黑马踏沙声和重重呼吸声,有种极度不适应。

无聊的时候喜欢胡思乱想,某白瞎琢磨,忽然发现龙门荒漠这个名字太古怪,为啥不叫无尽沙漠或者火焰沙漠?为啥要叫龙门荒漠?

飞奔途中路过一块露出黄沙的岩石,瞥了一眼,惊讶的看见岩石里有贝壳化石……

地质运动?远古时期是海?

早知道当初多去看看有关地质方面的书,但是上辈子与这辈子世界不同,有许多不正常因素能够改变环境。

算了,瞎琢磨那些没用的干啥,赶路要紧。

奔跑半日再次起风,幸好沙暴没之前那么严重,只能下马一步步赶路。

狂风呜咽似鬼哭。

白雨用尾巴平衡身体艰难牵马赶路,纱巾遮面很快就会被灰尘糊住,幸亏蛟眼睛构造特殊不怕迷眼睛。

减缓呼吸频率省得把沙子吸进肺里。

现在,某白无比怀念南荒森林和湖泊河流,那里鸟语花香气候湿润,想戏水就戏水想攀树就攀树,自由自在,挺好。

走着走着,突然看见前方有个奇怪巨大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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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神附体  日常系男神  穿成国漫里的绝色美人  快穿:边缘人物又被迫万人迷了  女扮男装:皇叔,朕有喜啦  重返十九岁,女神你怎么不骄傲了  当佛修穿成炮灰受  逃离时间循环后我成了女神  曹家逆子  咸鱼穿成某宗妖女  不败战神  三十六陂春水  我和我的他  重生香江之1978  八零年代我们俩  拒绝内卷魔门妖女成了仙界白月光  红楼之山海志  艾尔弗斯的精灵剑舞  与君相恋一百次[快穿]  重回八一:长嫂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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