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韶短短三月打下沙市,算是功绩一件,他正打算回去给琳琅献宝,结果自家的副官一再强调“班师回朝”的阵势,不但是为了他本人的造势,同时也是不死军的第一次回归亮相,怎么也得慎重对待。
也就是说,他们要筹备到万无一失才能动身启程。
他撇了撇嘴,磨了几天后忍不住了,扔了一封信,率先返回上海。
扑了一个空的副官着信条上“已遁勿念”四个大字,气得想以下犯上,弄死这个不着调的统帅。
孙英韶乘着火车回到上海,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他在热闹的街边买了一顶黑色爵士帽,歪歪扣在脑门上,稍稍遮住了浓眉。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俏生生地说,“先生,买一枝玫瑰给女朋友吧,天冷了,玫瑰的热情会让你女朋友高兴的。”
孙英韶陡然见那颜色,其实都有阴影了。
因为他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送的玫瑰被毫不留情拒绝了。
从此以后,他红色的花,总是会想到那天晚上。她的拒绝,她的绝望,都让他有一种深沉而喘不过气的恐慌。
不过小姑娘关于“女朋友”的讨喜话让他很受用。
在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之下,孙英韶大手笔买了整个花篮的玫瑰,他从中细细挑选了盛开得最美的一枝,其余则是分赠给了路人。
孙英韶伸腿迈进了百乐门。
他身上套了一件浅灰色马甲,脚蹬马靴,着装干净又利落,接待的人虽然不清他的眉目,观周身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一路点头哈腰,极尽周全。
“先生,要来点什么”
孙英韶心不在焉扫过舞台,上面是新捧的角儿,模样稍显稚嫩,犹如一朵娇娇嫩嫩的小雏菊,造成的声势显然不如琳琅的登台。
传闻百乐门有一美人,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标格无双,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目睹此女是何等的风华绝代。
侍者小心翼翼地说,“先生可是要找施小姐不巧,施小姐有客人来了。”
孙英韶闻言,微微捏紧手中的玫瑰花,“带我去。”
侍者几乎是被孙英韶胁迫着带路。
孙英韶一眼就到了沙发上的琳琅。
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压着。
他想都没想,头一个念头就是要掀飞这个男人。
岂料他下一刻却见人主动伸出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流露着女儿家的娇态,“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孙英韶的手僵在了半空。
“啪”
他为心上人兴冲冲准备的玫瑰也随之掉落在地上。
似有所觉,那男人扭过头来,赫然是一张与他轮廓有几分相似的脸,他的亲生哥哥,孙大少。
孙大少张了张嘴,解释道,“英韶,不是你想的这样”
可是摊在面前的,是两人的亲密接触,抵赖不了。
他这一扭头,琳琅也被显露出来。她黑黢黢的发辫略微散乱,两粒纤巧光润的珍珠坠在颊边,衬得唇色嫣然如桃夭。
她静静着人,没有丝毫解释。
孙英韶捏了捏拳头,浑身的暴躁仿佛就要压制不住。
但到最后,他仍旧一言不发,扒开人群飞快跑了。
任凭孙大少怎么叫唤也不回头。
他揉了揉额角,口吻有些自责,“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没了他的压制,琳琅也慢悠悠坐直了身体,她抓着辫子把玩,轻笑出声,“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不是正中大少的心意吗”
孙大少动作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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