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37章 卤猪脚(第2页)

一时饭熟,胡秋月把炖好的猪脚萝卜倒了满满一大盆端到饭桌上,四人围着吃饭。

宴宴夹了一大坨猪脚给胡秋月,凑到她脸前,笑嘻嘻地道:“娘,吃猪脚!我们中午都喝了羊杂汤的,就你没喝,哥心疼你,买了猪脚给你吃,多吃点。”

白竹没有宴宴嘴甜,眼睛亮亮的望着她,连连点头。

胡秋月心里前所未有的熨帖,虽然还是穷,虽然还是欠了一屁股的债,日子却和过去不一样了呢!

眼前的三个小崽子都眼巴巴地望着她,让她快吃。

她低头咬了一口,猪脚已经炖烂了,轻轻一抖,就骨肉分离了,猪脚又软又糯,入口即化。

她一边吃,一边笑眯眯地望着三个孩子:自己生的两个孝顺就不说了,难得白竹,瘦瘦小小的,孝顺,勤快,能吃苦,自从嫁过来,天天没有一刻空闲,带着宴宴也变勤快了。

她夹了一块猪脚给白竹:“吃一块吧,好吃!以前觉得猪脚都是骨头,没想到,炖烂了,也有好多肉的!”

白竹忙伸手盖碗口,可惜晚了一步,一坨猪脚已经掉进他碗里了。

他急道:“我不要,娘吃!我中午吃了羊杂汤的!”

乡下人日子苦,哪有中午吃了肉,晚上还吃肉的?

张鸣曦也夹了一块猪脚,慢悠悠的道:“吃吧,多着呢,娘吃不了那么多。”

胡秋月一边吃,一边乐呵呵的捡了一块给宴宴。

宴宴倒是不客气,啃了一口,连呼“好吃”。

白竹怕他们再夹猪脚给他,端起碗,紧紧凑到嘴边,腰杆挺直,身子微微后仰着离饭桌远点。一边警惕的注意着张鸣曦和娘,生怕他们趁他不注意往他碗里丢猪脚炸弹。一边飞快地往嘴里扒拉着高粱米饭。

人要知足,中午吃了肉,晚上就不能再吃了,会折福的,何况胡秋月刚刚夹了一块猪脚给他了。

胡秋月没注意到,张鸣曦却看见了,见他黑溜溜的大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忍不住好笑。

吃过饭后,白竹手快脚快的收碗洗碗,喂猪。

胡秋月拿着剩下的猪脚笑道:“放到明天怕臭了。我今晚做成卤猪脚,明天早上吃。”

白竹一听娘说要做卤猪脚,留了心,想跟着学,一直在灶屋里帮忙收拾,没出去。

宴宴是个馋鬼加懒鬼,吃过饭,跑到井边洗了手脸,就想溜进卧房睡觉。

胡秋月喊住他:“别跑,跟着学!天天偷懒,还要怪我偏心!”

宴宴没了法,只得揉着眼睛,哈欠连天的坐在饭桌边看。

白竹不敢偷懒,乖乖地坐在灶口烧火。胡秋月舀了小半碗水倒进锅里,教他们:“先炒糖色,卤肉要想好吃,颜色好看,糖色非常重要。”

等锅里水开了,她舀了一勺白糖进去,一边搅动,一边道:“炒糖色一定要用小火,否则烧糊了会苦,肉就废了!看,炒到这样的,冒浅黄色的大泡就可以了,赶紧舀水进去,不然就会变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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