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322章 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第2页)

孙逵身材魁梧,给人一种泰山压顶般的压迫感,可面对蔷薇夫人的呵斥就像武松拳头下的老虎一样,只有挨揍的份。

蔷薇夫人胖嘟嘟的手紧紧握着金簪,对着李寻欢的眼睛就戳了过去。

“你这双眼睛会勾人,老娘先废你一个眼睛!”

金簪化作一道金光刺向李寻欢的眼睛。

李寻欢神色淡然,没有一丝恐惧之色,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

就在金簪快要刺进李寻欢眼睛的时候,蔷薇夫人狰狞的面孔突然一僵,金簪也随之停了下来。

接着那肥胖的身躯直挺挺向前倒去,锋利的金簪划过李寻欢的鼻尖,留下一道血痕。

李寻欢低头一看,发现蔷薇夫人后脑插着一根筷子。

看到筷子,他不禁想到了魏武。

当时他击杀诸葛雷时,魏武也出手了,而且就是用小李飞刀的手法射出了两根筷子。

一根将诸葛雷手中的剑钉飞,一根要了诸葛雷的命。

李寻欢看得很清楚,是筷子先刺入了诸葛雷的咽喉,然后他的飞刀才射中诸葛雷。

他与魏武同时出手,魏武射出两根筷子,但依旧比他快。

从那时起,他就是知道魏武比他强太多了。

小李飞刀是他赖以成名的绝技,而魏武只是刚学成而已。

再说魏武是北宋的武林盟主,也不可能只会小李飞刀这一种武功。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的扔!

他也终于体会到,拍马也赶不上别人,是什么感觉了。

孙逵看着已经断气的蔷薇夫人,愣了一下,随即大笑道:“死得好!

死得好!”

他的实力远高于蔷薇夫人,可是在蔷薇夫人的淫威下生活了二十年,已经不敢反抗了。

就像马戏团的老虎,小时候老被狗欺负,等它长大之后,明明可以一巴掌拍死狗,可它依旧被狗欺负,不敢反抗。

狗的强大已经深深烙印在幼小老虎的心中,老虎以为它和狗的差距,永远都是像它小时候一样。

孙逵激动道:“二十年了!二十年了!

我受够了!

快要被她逼疯了!

如果她还不死,最多半年我就得被活活逼死。”

李寻欢并未理会陷入癫狂的孙逵,而是高声道:“多谢魏兄救命之恩。”

“可惜李兄不是女人,不然可以以身相许。”

一股爽朗豪迈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接着一道身影出现在李寻欢身旁。

来人白衣如雪,丰神如玉,恰似谪仙下凡。

如此骚包之人,不是魏武,还能是谁?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亲当天,我和千亿总裁闪婚了  考编不香,但我烤红薯贼香  春色有点田  喜新念旧  误入他房,我被死对头狠狠缠住了+番外  主角对我难以自拔  开局女主就无敌[快穿]  赵大磊淼淼  我,魔尊,怎变万人迷!  我,神级辅助,带领Uzi夺冠  美人多孕被绝嗣男主娇宠上天  七零,重生后我被最强军官花样宠  连黛凌修筠  花瓶,但来自无限流  晴时方好+番外  重生七零:夺回身份嫁兵王  说好不谈姐弟恋+番外  我和亡夫他哥  戚天师有独特的降妖技巧  抽象修仙:奇葩思路广二缺欢乐多  

热门小说推荐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穿越之我在香港

穿越之我在香港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人在斗罗,善抱大腿

人在斗罗,善抱大腿

穿越斗罗大陆成为宁荣荣的亲哥,还早生了四年!武魂七宝琉璃塔,没有系统,怎么办?宁小天表示,只能靠抱大腿来维持生活的样子!宁风致我是你亲爸,超有钱!尘心骨榕我们是超级斗罗!胡列娜我是武魂殿圣女!千仞雪我是未来的天使神!独孤雁我爷爷有仙草!比比东我是你丈母娘大人!宁小天武魂殿万岁!玉小刚到底是谁在整我?戴沐白我未婚妻都没了!还要被打?唐三小舞不见了?仙草呢?蓝银王呢?说好的机缘呢?PS不跟唐三,不拜大师,非无敌文,原创剧情较多,想看主角跟史莱克七怪的慎入。PS跟武魂殿合作,一统大陆!书友群854045954...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