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6章 新衣(第1页)

自那日后,季家人闹了一场后,宋昭奚在小厨房做什么饭,便也不瞒着他们了。

这日是鱼汤,明日是排骨,季家小院儿内时常飘满了阵阵肉香,馋的季小虎日日哭闹着也要吃肉,搅的季家人不得安生,恨不得扒了宋昭奚的皮。

月底,宋昭奚将两个孩子的衣裳做了出来,季长兰的是一件桃粉色的对襟小衣,下身是一条杏色的细棉百褶裙,衣裳做剩下的边角料,宋昭奚做成了桃花形状的发绳。

长安的则是一件青灰色长衫,配个了很可的包子状小帽子。

原本宋昭奚是想给两个孩子做两身漂亮衣裳,顾及这是在乡下,太过扎眼不大好,宋昭奚做的衣裳都是最寻常不过的款式,单论样式,连她一半的水平都没发挥出来。

可这两件衣裳都是细棉的,穿在身上舒服又保暖,而且对于许久未穿过新衣裳的长兰长安来说,这衣裳已经极好了。

要知道,家里只有大哥有一件细棉的长衫,还是娘省吃俭用了一年,瞒着大哥做的。因为读人总要有件体面的衣裳。

长兰和长安从来不敢想自己也能穿上这么好的衣裳,小心翼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也不舍得上身,向宋昭奚的目光亮晶晶的,感激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宋昭奚见状有些心酸,可是一想到这家人日后的富贵,什么样的绫罗绸缎没有,又觉得还是同情同情自己比较好!

将衣裳做完后,宋昭奚算着日子,自己那至今未见过面的便宜夫君季长风估计快回来了,她话已经放下,在这家里怕是也待不了多久。

身上虽还剩不少银子,起来挺多,可离了季家后,吃饭,租房,日后的吃穿用度都需要钱。宋昭奚也不想过的贫苦日子,这点银子根本撑不了多久。

她需要赚钱,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贵,至少也要衣食无忧。

宋昭奚开始日夜赶工做团扇,第一柄团扇白绢为底,用的是双面绣的技法,绣了一株栩栩如生的秋海棠,海棠上点缀着露珠,用了近十日功夫方才绣完。

宋昭奚拿着扇子,满意的打量了片刻,又觉得扇面少了点什么,若是能题些字上去,便更显风雅,可惜这个时代的字她一个也不认得,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

宋昭奚叹了口气,将团扇小心翼翼的收进了匣子里,心里想着要不要等季长风回来后,请他帮帮忙?

作为三元及第的首辅,字一定不会差,他来题字的话,说不定还能多卖些价钱。

可季长风会帮她做这种事情么?她趁着季长风不在家时,霸占了他的房间这么久,这件事根本不可能瞒过季长风。

唉!

起初宋昭奚天不怕地不怕的住了进来,如今季长风真快回来了,反而怂了。

宋昭奚叹了口气,倒在了床上,努力回忆着中对原主寥寥数笔的记载,试图猜测原主和季长风之间的关系。

貌若无盐,性情寡淡……

这是中对原主的描写。

抛开被抓来给男主冲喜这事儿不谈,这个人本身蠢笨麻木,也令季长风不喜。

最后女主吃醋提及男主这傻子前妻时,季长风甚至连这可怜的原主样貌都不曾记得过,只道是个可怜人。

宋昭奚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吧。

季长风要是不肯帮忙,去县城找些字写的好的文人帮忙提笔就是。

眼下当务之急,是同季长风签了和离,她便和这一家子奇葩再无关系了!

-

如今不仅宋昭奚希望季长风回来,季家人比任何人都希望季长风快点回来。

这日,去县城卖野兔的林大强捎带回口信来,学堂还有三日便放援衣假了,季长风快回来了!

宋昭奚和季家众人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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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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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全家不是人  神灵的游戏[无限]  我的老婆是执政官  美食的征服  我开书院怎么亏成首富了  种田不努力只能回家当首富  我为美食狂  我有一棵天赋树  自律的我简直无敌了  这号从废土开始超神  嫁给村头二傻子之后[七零年代]  杨戬被迫有了道侣后  穿成修真界最大纨绔  红楼读书郎  [红楼]林家小丫鬟  迪迦:降临漫威的光之巨人  穿书:疯批大佬每天都想吸我好运  回到宋朝当暴君  美漫从欧米茄级能力开始  帝国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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