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1 120 不忘初心(第1页)

“公孙氏,春秋时诸侯之孙,亦以为氏者,曰公孙氏,皆贵族之称。或跟黄帝姓公孙,因以为氏。”

涿县饮马巷的老宅仍在。刘备命宗人细细打扫,修缮一新。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可便宜行事。亲迎却绝不可少。明媒正娶。此时不张扬,更待何时

迎亲前三日,公孙氏辞别刘备母子,与两位贴身艳婢同返饮马巷旧宅。

娶亲之日。刘备要从楼桑出发,率领迎亲队伍,前往涿县饮马巷,迎娶发妻。

刘备与公孙氏故事,北人尽知。少时传艺,以姐弟相称。后入府中,尽心侍奉寡母。虽非出身名门世家,却也身世清白。行事坦荡,未曾有亏。远在洛阳朝堂的当今陛下,亦知公孙氏之贤名。便是与高车和亲,陛下金口玉言,封副伏罗王女为如夫人。不于公孙氏争正妻,足见一般。

君侯麾下文武,亦多敬重。公孙氏似孤苦无依,却获无数人望相持。刘备亦深敬。

刘备接触的女性不多。家规又严。关于情,似懂非懂。关于夫妻,懵懵懂懂。本想做一个升平盛世中的优哉富家翁,不料乱世将至,躲无可躲。这便只能逆流而进,力挽狂澜。

临乡侯加冠便娶妻。最欢喜的自然是一众家臣。刘备虽春秋鼎盛,然而早早诞下嫡长子,却大有裨益。君不见,我朝天子多短命,后继无人。幼君继位,无法主政。只能任由亲信干政,外戚弄权。长此以往,江河日下,朝政日非。

早生嫡长子,临乡侯位便可平稳过渡。且刘备言传身教,嫡子长大亦是明君。

众家臣来问,临乡伴宫既已建成,何不移居宫中举办成婚大典。

刘备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自幼生在楼桑,日日与门前老桑为伴。断难割舍。家中那只老迈昏聩的斗鸡,竟还活着。简直是奇迹。堪称斗鸡界的老寿星。打不打鸣,还有何所谓。整日被供着,已成了和门前五丈桑比肩的奇物。

前往饮马巷旧宅前,刘备送公孙氏登车。替她放下卷帘时,公孙氏忽问“娶我,你可甘心”

刘备一愣。跟着便笑问“少时我独自去寻姐姐学剑。寒暑易节,倾囊相授,传我毕生所学。又为我空耗韶华如此多年,姐姐可曾心有不甘”

“并无不甘。”公孙氏答道。

刘备亦点头“小弟心系姐姐,此情已融入骨髓血脉。”

公孙氏闻言,喜极而泣。

望着远去的安车,刘备轻声道“刘备还是与姐姐初见时的那个刘备。”

临乡侯轻财重义。情义无双。少时好友皆食高俸,宗人乡邻皆有照顾。敬长怀幼,体恤孤贫。得君如此,夫复何求。

故而,不在装饰一新的临乡伴宫迎娶发妻。却选在楼桑老宅。才叫不忘初心。

两位家丞还有老族长早有言在先。贺礼不得贵过百钱。否则皆以行赃行贿论罪。不超过百钱的贺礼,且又要送得体面,着实让邑中商贾绞尽脑汁,苦思不已。

苦无办法。邑民纷纷去问楼桑令乐隐。

“这有何难”乐公笑道“何不以百钱置办酒菜,摆下十里长桌,流水筵席”

此计大善

众人大喜而归,纷纷用心操持不提。

汉朝婚礼遵循周礼,婚服为玄色黑中扬红。且并无红盖头。盖头是唐以后才渐渐流行。

迎亲那天,刘备身穿玄色礼服,头戴三梁进贤冠。乘神驹黄駥,人马如龙。从府前出发,一行人浩浩荡荡,出西阙,前往涿县。长街左右高楼覆道内,人满为患。欢呼雀跃,高声呐喊。更有少女撒下春梅花瓣。

刘备抱拳行礼,英姿飒爽,豪气干云。左右乃两位家丞,身后是少时好友。耿雍、崔钧、苏双、张世平,皆喜气洋洋。忽见一骑从西阙奔入。乃是千里驹青骓马背之人,正是千里赶来的牵招。

有识牵招者,竞相呼出其名。牵招刘备已成典故。众人这便幡然醒悟。

少时好友皆到。只差张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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