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67章 银色与茶色的混合色(第2页)

怒冲冠的表情包。

许薇薇:【a林天狼:得啦,凌晨两点你起得来吗?】

林天狼:【a许薇薇:干嘛,瞧不起我?这很困难吗?】

艾妮娅:【你们两个不要吵啦……】

三个人在聊天群里欢快的聊着天,气氛很是融洽,也很欢乐。最终,三人约定好了明天两点钟在地铁站口见面,然后便结束了聊天。

放下手机,林天狼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他很庆幸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目光重新回到电脑屏幕上,林天狼现做选择似乎没什么重要了。在此处存了个档,林天狼干脆利落的退出了游戏。

有了盼头,消磨时间似乎也变得不那么无聊了。躺在床上美好的幻想着,林天狼已经开始期待明天了……

……

……

郊区,某个废弃工厂里,一个穿着夹克的男人正在拿着一个红酒杯,慢慢的喝着里面的红色液体。虽然他的动作尽可能做到了优雅,但是他的穿搭显然并不是很匹配这优雅的动作。

“太难喝了。”男人皱了皱眉毛:“果然还是人血最好喝,这羊血实在是太难喝了,寡淡无味,不香也不甜。”

“老大,我们也想喝人血。”夹克男的身后,还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其中男性占据大多数。他们的神色上都透露着一丝疯狂,看着夹克男手里的那一杯红色的血,舔了舔嘴唇。

“我知道,大家都想喝人血,对不对?”夹克男看了一眼,身后的随从,挑了挑眉毛。

随从们点了点头,满脸的贪婪。

“我非常了解大家的饥渴,但是最近几天的风头实在是有点紧,大家再忍两天就可以出去狩猎了。”

“砰砰砰!”夹克男话音刚落下,工厂厂房的大门却被人砸响了。

“进来!”夹克男大喊一声。

厂房大门被升了起来,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身材中等,样貌也并不出众的男人。他穿着一件普通长袖衬衫,整体长相非常普通,如果扔到大街上,估计没人能立刻把他从人群中找出来。

“老哥,是我。”男人说道。

“来啦,老弟。”夹克男朝自己的弟弟点了点头:“你在电话里说有急事,到底是什么急事这么重要,居然要你亲自跑过来告知。”

“最近那边的动作很频繁,我很难有什么行动。”衬衫男压低了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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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最近我们闹的动静确实有点大,引起他们的注意很正常。”夹克男点了点头。

“所以你今天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不复杂,就是想给你看看这个。”衬衫男一边说着,一边从衣服夹层里拿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19岁左右的男青年,黑色头,看起来年轻且充满热血与活力。

“卡萨,就是他害死的。”衬衫男沉声说。

“没想到卡萨居然是栽在了这样一个小孩儿的手里?”夹克男眯了眯眼睛,说道。

“别小看他。”衬衫男低声说:“总之,这个男孩儿是个麻烦,你们最好把他解决掉,我只永久性的那种。”

衬衫男一边说,一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他大概经常出没在这些地方,你们可以在这些地方守株待兔,等待机会。总之做掉他,对我们计划的实施有好处就是了。”衬衫男说道。

“了解了。”夹克男点了点头:“还有别的事情吗?”

“没有了,就这件事。”衬衫男摇了摇头:“我得走了,我不能消失太长时间,不然我怕他们会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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