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和胡之菲在附近随便找了个商场吃饭。
我有些心不在焉的,主要是身心就像是一半泡在海水中,一半泡在火焰里。
为了保李驰,我是答应了那份不平等条约,但不表示,我是心甘情愿的。
黄子爵或许觉得进过监狱的人都是坏种,可只有我知道李驰之前是失误。所以,我才拼命护着李驰。
可另一方面,只要进去过的人,坐牢就是他人生的污点,是他的紧箍咒,谁都可以用这个来拿捏他。
这一点,连李驰自己也清楚。
上次是傅恒,这次是黄子爵。或许将来,是我的父母……
有时候想想,或许和李驰分手才是正确的做法——毕竟这个城市太大,生存太难,他是因为和我在一起才会有这些麻烦,离开我,他是不是会过得更好一点?
可是仔细想想,这又是为自己的退缩寻找的借口——如果真的是为了爱情,我应该不顾一切去爱他啊?
我到底还是抛不开现在拥有的一切。
我的生活,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我惹不起黄子爵他们的,连我的父母都要巴结胡新华,然而胡新华却也只能眼睁睁被黄宏耀欺负,搞到连工厂都经营不下去的地步。
我和李驰又怎么能是黄子爵的对手?
他有心要整李驰,便可以有一百种方法。让你连个“疼”字都喊不出来,就被掐灭了……
这个世界还真像是一环扣一环的食物链,一个弱肉强食的钢铁丛林。
刚以为自己想通了一会儿,我再度纠结:凭什么我们就要被有权势的欺负?
但凡想努力往上蹦一蹦,就有无数只手将你按头往下,当你往下一落,又有无数只手,在下方等着,将你往下拖拽,拖拽回泥潭!
太难了……
我不服,不忿,却又无奈,妥协。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撕裂。
当内心在进行如此巨浪滔天似的心理斗争时,我却依然能和胡之菲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甚至挂着若有似无的笑。
语气软软的,像只绵羊。
我永远都不可能在人前破防,永远永远……
这才是我真正羡慕胡之菲的地方。
我从小就乖,是因为我知道身边的人喜欢这样的我,可久了,我便不知道如何拍桌子、踹生活两脚。
我又何尝不想,撕毁不平等条约,大喊一句——滚吧
可是,我做不到的。
所以,我牺牲了我的爱情……
——我是个懦弱的人……
当我想明白了这一点,我浑身战栗地抖了一下,回到了现实。
胡之菲正低头挠着自己的手背,在冲突中被刮出红痕的手背,仔细看,连她刚做好的美甲的食指指甲盖上也被掀掉了几颗水钻。
可想而知,几小时前的冲突是多么的激烈。
“别挠了。再挠出血了。”我轻声说。
胡之菲皱了皱眉:“真的好痒,我爸说我从小就是过敏体质,人家蹭了一道是疼,我却是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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