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发现一个新技能!
那就是一边吃饭一边看书……
好吧,这其实不算什么新技能,好多好多人貌似都能做到一边吃饭一边看书。
但他们看书绝对没有唐牧方便,正常吃饭,脑海中看书,这个谁能比?
而且,吃饭并没有太影响看书的速度,简直太过瘾了。
并且伴随着阅读字数的增多,不能说情节已经展开,应该说情节从第一个字开始就引人入胜,关键还是其中彰显出来的文学性!
‘幻想’出来的诸多设施设备科技就不讲了,书中也没涉及到具体的技术信息,关键还是在这种环境之下,通过事件和对人的描写彰显出来的各种道理和人性的光辉也好,劣根也罢……
嗯,有一点可以确定,傲世文明也是人类!跟地球一样的人类,这在描述中已经可以确定了。
只是让唐牧不能确定的是,书中主角的名字符合华夏特点,但另外的一些角色,也有西方化的姓名,就是不知道这是系统适应地球文明做的修改,还是傲世文明本就有这样的姓名系统。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好看程度好,还兼顾了文学性……唐牧甚至都在贪心的想,在做到畅销流行的同时,是不是还能顺便拿一个诺贝尔文学奖!
至于畅销程度,嗯嗯,全球七十五亿多的人口,他只要求十分之一,这总算不上贪心吧?
而《流浪狂潮》字数那么多,分个几十部,每一部再分个几十册,一册卖上几亿本,嗯嗯,这样的成绩唐牧就能满意了,真的满意了。
而且,让唐牧欣喜的还有一点,他能自如的切换脑海中《流浪狂潮》这本书的文字版本,想看中文版有中文版,想看英文版有英文版,想看韩文版、日文版、俄文版、德文版等等,总之只要地球上存在着的语言版本,这边全都有。
唐牧仿佛已经看到了好多好多的韭菜已经等待着他的收割了。
所以在吃过饭之后,唐牧强忍着看书的冲动,打开了笔记本文档郑重的打下了《流浪狂潮》这四个字,然后深吸一口气,准备码字!
想要让《流浪狂潮》问世,除了他亲手一个一个字的打出来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办法,哪怕是讲给别人听,这个办法都不可行。
所以,《流浪狂潮》必须是码字码出来的!没有其他捷径可走,这对他的码字速度可就提出很高很高的要求了。
当然了,他只需要打出中文版就可以了,英文版还有其他版本,都可以找人翻译。
无非也就是花点钱请人而已,这根本不算个事。
如果所有版本都需要他亲自码出来的话,工作量就有点太大太大了。
唐牧宁愿留下《流浪狂潮》自己欣赏,也不准备让它问世了,太耽误时间就是耽误他赚钱啊。
脑海中有书,又读过,连标点符号都记得,所以唐牧只要码字速度跟的上,内容上完全不用有任何一丁点的担心。
唐牧调整好自己双手马上就在键盘上翻飞了起来,看上去唐牧的双手都出现残影了,而文档上的字,却跟飞一般的出现。
而开始码字的唐牧,迅速沉浸在《流浪狂潮》的情节当中,甚至都忘记了时间……
等突然听到电话铃声的时候,唐牧这才懵然惊醒。
看看电脑上的时间,距离他开始码字也才不过半个小时而已!
再看看文档上显示的文字数量12486!
一万两千四!
半个小时的时间,竟然直接码了一万两千四百多个字,这速度,唐牧都瞪眼了。
这速度,估摸着没人能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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