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贰并不是长得不好看,事实上,他生了张粗犷的糙汉脸,小麦色的皮肤,钢筋铁骨般的高大身材,还是个武痴,也是四人里武力值最高的,但正因他是武痴,没什么花花心肠,反而显得更安全可靠些。
如他所料,风贰来的时候,还带着风湛之送他的一把柳叶刀,显然合乎他的心意,坐在凳子上,就爱不释手地欣赏着,还拿着帕子擦了一遍又一遍。
桑宁看到这里,出于无聊,就投其所好地夸奖起来:“这把刀不错,做工精巧,寒芒湛湛,定然削铁如泥,给我瞧一眼呗?”
风贰听到了,很意外,回头看她一眼:“姑娘也懂刀?”
桑宁嫣然一笑:“也有不懂之处,如你不吝啬,还望多多指教
身为男人怎么能吝啬?
风贰是粗犷之辈,生性豪迈,更不懂什么吝啬了。
主要难得有人问他这些,他没得分享,就积压内心,如今有人好奇,自然倾囊相授,滔滔不绝。
“这把刀是风二爷刚刚送我的——”
他走上前,没什么男女之别地坐到床边,就眉飞色舞地比划起来。
同一时间
风雀仪在国师府的正厅见到了小叔风湛之。
说来,整个风家,他最不喜欢的人就是风湛之了。
原因无他,风湛之辈分大,年龄小,才二十岁,让他这个二十三岁的人怎么喊出口?
但喊不出口,也得喊:“小叔——”
风湛之刚给下人们派发了赏赐,这会正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茶水是浅绿色的,茶杯是金子做的,那只捏着茶杯的手,白皙修长,莹润有光,戴着一二三四个金戒指,雪白的脖颈上还戴着两串细细的金项链,一直垂落到衣服上。
他穿着浅金色的华服,腰带是重金镶嵌的,特别显眼,上坠着一个金线绣成的香囊,香囊里装着个金玉扇子,随着他起身走动而晃荡着。
“雀仪来了
风湛之含笑上前,伸开双臂,热情地跟他拥抱。
风雀仪就不那么热情了,虚虚抱了下,皮笑肉不笑地说:“让小叔久等了
久等的风湛之喝了两杯茶,期间,就想着风雀仪因为何事绊住了脚。
朝堂政事?还是在钻研医术?
这一拥抱,就明白了:原来他是被女人绊住了脚啊!
风湛之闻到了风雀仪身上女人的香气,因了这点香气,一留意,就看到了他被咬破的耳垂——那残留的牙印定然是女人留下的。
什么女人有能耐绊住这位清冷寡欲、眼高于顶的侄子的脚?
好奇啊!
当然,他没有显露好奇。
这个侄子最是谨慎,察觉到他的好奇,没准会极力掩饰的。
那时,他想查就查不到了。
不能打草惊蛇。
“好侄儿,半年不见,越发精神了
风湛之用力抱了抱风雀仪,以一张少年郎的脸说着长辈的话,就很违和。
风雀仪忍受着这份违和,敷衍回着:“小叔才是越发精神了
瞧瞧这一身的金子,他行走在外经商,能活着真是好命。
风湛之嘴甜如蜜:“小叔是一见你就精神了
风雀仪:“……”
大可不必。
他内心嫌弃,嘴上则笑:“我见小叔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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