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跟我抬杠。”沈倾月说着,站起身,在办公室来回走着:“这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有的人活一天算一天,可能一辈子都要留在这个地方。但你不一样,你还年轻,广阔空间大有所为……”
岳胜非常佩服沈倾月的一样本事,那就是不管沈倾月做什么,都能给你讲出一番人生大道理来。
明明她作为一个资本家,无耻剥削劳动阶级的剩余价值,在她说来却好像是为了你能够获得更加辉煌的人生成就,而牺牲了她自己去忍受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生活。
结果往往是,她拿走了你的钱,却还让你对她感激涕零,差点就跪下来抱着她的大腿把她看作是重生父母再造爹娘。
因为沈倾月非常喜欢给别人灌心灵鸡汤,这让岳胜一度怀疑,她是搞传销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很奇怪,为什么沈倾月不继续从事传销这个很有前途的行业,反而开起了夜店。
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搞笑的时代,明明没有办成任何企业的人却腆个碧莲传授管理学,活得跟条狗似的人在车站码头到处演讲成功学,偏偏这套东西还很吃得开。
正因为多数人相信了这套东西,所以真正实现逆袭的只是少数,倒是靠着忽悠挣钱的人基本上都靠着忽悠本身发财了。
就算沈倾月不搞传销,煲点类似的心灵汤拿出去兜售,也绝对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搞好就可能成为第二个于丹。
“这里是一个平台,你可以通过这里积累足够的人脉和资源,为自己的未来铺好基础,但千万不要局限于眼前的一点利益得失……”沈倾月就像模特似的总换衣服,刚才就换了一套,上身是米黄色无袖衬衫,开着深v领口。下面则是黑色一步裙,两侧开衩。
脚上是系带凉鞋,细高跟将玉足衬托得圆润丰满,脚上没有穿袜子,凉鞋前端露出晶莹的嫩白脚趾。
透过雪白的肌肤,岳胜都可以隐约看见脚背上一根根蓝色血管,特别是那些小巧可爱脚趾,圆润的一粒粒就像沾了露水的葡萄。
沈倾月太漂亮,同时又很妩媚,让岳胜有点冲动。
为了分散注意力,岳胜掏出一根烟抽了起来,同时对沈倾月的大道理旁若无闻。
终于,沈倾月的话说完了,岳胜的烟也抽完了。
岳胜扔掉烟头,长长的出了口气:“学问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月姐之美,在于让人蠢得无怨无悔。”
“别跟我耍嘴皮子……”看着面满痛苦的岳胜,沈倾月又好气又好笑,瞪了岳胜一眼道:“我说这些是真的为了你好。”
“心领了。”
“对了,我很好奇……”沈倾月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你为什么打架这么厉害?”
“东北民风彪悍,尤其我们乡下,打架更猛……”耸了耸肩膀,岳胜感慨的道:“因为我长得瘦弱,总是被人欺负,所以我开始锻炼自己……”
“学武了?”
“我利用假期出去打工,赚到了一些钱,就到省城学习了格雷西柔术。”
沈倾月不明白:“什么格雷西?什么肉熟?”
岳胜叹了一口气:“是柔术不是肉熟。”
多数对搏击的认知仅停留在散打、跆拳道或者泰拳之类。
其实,真正涉及到街头殴斗,尤其是没有任何规则的血腥殴斗,这些功夫都不是最有杀伤力的,必须是真正用于实战的才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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