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买的东西,她都计划好了。
乡下穿的鞋,她上次都没买。这次,她也是有备而来,来之前还给弟弟量了脚的尺寸,然后进店给自己与弟弟各买了两双日常穿的布鞋,还各买了一双水靴,用在下雨出门的时候穿。
布鞋是十五文一双,水靴是二十文一双。
所以,四双布鞋,两双水靴,共花了一百文。
其实,乡下人也不都穿布鞋、水靴,家里贫穷的,基本都是自制草鞋、木鞋。只有家里条件还行的,才会穿布鞋、水靴。
买了鞋后,洛于心去了菜集,买了斤猪肉,还有萝卜、青菜、花菜等,然后看见有卖兔子肉的,也就买了一些回来。
兔子肉比猪肉贵,二十八文一斤。
洛于心也只是买了一斤。
这一堆的东西,又花了她五十六文。
之前想过买面粉的,也便买了两斤,花了四文。
之后,还买了一把糖果,花了十文。
整个篮子,被塞得满满的,都装不下了。于是,有些东西,只能提在手上。两个手上都提着东西,这一路回去,也挺辛苦的。走走停停,花了两个时辰,才回到家里。
等将东西放下,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手心都被勒出了红印子来,而且都是汗水。休息了一下,她才去洗手。
进门的时候,她就不见洛于恒在家。
心想应该是跟李小蔼去村里玩了,也就没有去找,而是把今天买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片刻之后,门外就响起了说话声,却是洛于恒与李小蔼。
他们从外面进来,手里还拿着镰刀。
见状,洛于心倒是怔了一下,问:“你们,去割草了?”
洛于恒笑着,说:“是啊!”
洛于心吐了口气,有点无奈,起身去将今日买的糖果拿了过来,分了些给他们两个。
“哇,糖果!”
李小蔼很久没见过糖果了!
见了,眼睛都跟星星似的!
一般地,在农村,也就过年,或者办喜宴,才会有糖果。可以说,比肉还稀奇。当然,价格却是不如肉的。只是,人们的普遍意识,就是糖果又不能当饭吃,所以,很少有人买,觉得浪费钱。
洛于恒倒是不稀奇的。
不过,看到李小蔼喜欢,他也高兴。
洛于心买这些糖果,就是给他们两个的,所以,自己倒没吃,而是拿出了今日买的鞋,让阿恒试试,看看合不合脚。
“阿恒,你有新鞋啦!”
李小蔼嘴里含着糖,在旁看着,眼里闪烁着羡慕。
其实,这新鞋,还不如洛于恒脚上穿着的旧鞋呢。就是看起来新而已,质量差远了。当然,他也知道,姐姐买这新鞋的意义。毕竟活在乡下,就得融入这个集体。此前,不就挨那徐婆婆训过吗?
而且,最近跟李小蔼去村里玩,他也感觉到,村里一些同龄的伙伴并不太想跟他玩,有的还当着他的面劝小蔼也不要跟他玩。
至于原因,肯定是多样的。
其中,很大是因为他来自侯府,是侯府公子。
只在穿着打扮上,便与周边的人群格格不入。
所以,看到这双新鞋,尽管不如自己脚下的,他倒也乐意穿。
毕竟,他也希望,在村里能够多几个小伙伴。
想要多几个伙伴,衣服着装肯定得改一改的,不然,大家都不愿意接纳他,觉得他是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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