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24章(第2页)

叶津渡问她时筝的身体怎么样。

储秀想了想,回到:还有点低烧,但是应该不严重。

的确,按照时筝的性子,也一定会把今天的工作做完再放松。

幸好他动作戏一类的之前都拍的差不多了,今天要拍的内容比较简单。

时筝鼓起了十二分精神,全神贯注的投入角色当中,但是发烧的后遗症大概就是表情和台词会欠缺点力度,导演让他休息半小时,再拍一遍。

方崇山走过来,拍拍时筝的肩膀,说:“怎么样,还撑得住不?”

时筝笑笑,说:“方老师,连累你要陪我一起ng了。”

像方崇山这种演员,演技已经成为了骨子里的习惯,拍戏常常是一遍过,状态非常好,所以要拍上几遍都是在对他入戏状态的破坏。

对出色的演员来说,第一遍往往是最好的。

“小事情,倒是你,就算年轻,也要珍惜身体啊,别为了工作把身体先累垮了。”

方崇山大概是把时筝想成了“拼命三郎”,毕竟这么年轻的影帝,事业上不拼是不可能的,他也是过来人,从前自己也有过一个星期只睡了十几个小时的时候。

“我撑得住。”

时筝握着剧本,问道:“我找找状态,争取下一遍能过。”

方崇山看看他,说道:“没问题的,其实你刚才也很好了,观众都是外行看热闹,用不着过分吹毛求疵。”

时筝愣了愣,没想到方崇山这种天才演员会说这种话。

“这么说……好像有点……”

方崇山轻笑,他鼻梁高,眉骨挺,很是英气逼人又不羁。

“适当的投机取巧,可以活得更轻松点,生命那么漫长,不是每时每刻都要活的太认真。”

方崇山说完,轻松地离开了位子。

他在人群中游刃有余,态度自由散漫,关键时刻却又十分严肃认真。

让人捉摸不透,却又充满了未知的魅力。

时筝想到了曾经有媒体写过他和沈炼就是两个极端,一个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喜剧天才,另一个则是吃苦耐劳的敬业演员。

这两个人都像是天南海北,是怎么在一起的呢?

时筝总算以最好的状态拍完了最后一场戏,杀青时刻和剧组留念合影,有人来给他送花,时筝一边道谢一边接过,工作人员带着黑色鸭舌帽和口罩,高高瘦瘦,说了声:“杀青快乐!”

时筝没注意,那个工作人员转眼间就到了人群中,和在一边休息补妆的方崇山开始讲话。

“方老师,请问你要喝水吗?”

工作人员的嗓音清俊动听,仿佛丝弦般勾着人心。

化妆师给方崇山上了粉底,飞快的消失在暧昧的氛围中。

工作人员举着查着吸管的杯子,眼睛好看得像是十月的落英缤纷。

“不喝算了。”

他摘下口罩,把杯子靠近自己的嘴巴。

就被方崇山夺过了杯子,把人拉得弯下腰,凝视着对方素白又熟悉的脸,低声说:“虽然你长得很合我胃口,但我已经结婚了,不约。”

工作人员勾起嘴角,点了点对方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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