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九十一章 作战不利(第1页)

猎物一点点的靠近自己的嘴边,想忍住不张口真的不是那么容易,东阳甯君见时机差不多了,立刻命击鼓手击鼓为号,向山下小路冲去。

喊杀阵阵,东阳甯君身先士卒,纵马手持双势剑冲杀下去,他喜欢用剑,君子爱剑嘛,刘季曾建议他马上作战还是用长兵的好,欲借丈二金蛇矛予他,被其拒绝道,“君子当用剑杀敌。”

鼓声大作,秦军先锋一阵慌乱,随后稳住阵形,用长戈形成战阵来应对冲击而来的骑兵。

东阳甯君一马当先,后面跟着五百骑兵,接着便是五千人马,还有五百的弓箭手,由于林地遮挡物多弓箭实际上施展不出来他应有的威力,为此东阳甯君令弓箭手在最后面断后。刘季曾建议东阳甯君令弓箭手在前先射击一番再言冲击,被东阳甯君以刘季不懂兵法拒之,坚决将弓箭手放在最后面。

楚军见东阳甯君身先士卒,颇受震动,斗志被猛然激,在五百骑兵的冲击下,秦军的方阵被冲散,这批先锋军自然不愿束手待毙,人人奋力而战。

说真的谁想死啊,好死不如赖活着,自然不愿死去,为命而搏自然是竭尽全力。

秦军的顽强抵抗似乎令东阳甯君很兴奋,他确信无疑这就是秦军司马主力无疑了,他乱军之中寻找此秦军之,见一人身披红袍,银色铠甲,黑色战衣,料知定是主将司马枿。

东阳甯君便对身后一骑兵大喊,“鸣金。”

此骑兵除了手持战戈腰间便悬挂一金,立刻鸣金一声放出信号。秦军听闻楚军鸣金收兵心下大喜,但只有一声,秦军惊恐,果见一对人马杀出。

为的居然不是战马,而是一辆改装后的小巧革车,秦军颇为吃惊,急忙亦鸣金撤退。

战车上站着三人,中间是手持丈二金蛇矛的刘季,左边是夏侯婴手持四尺长锏,右边是卢绾,手持一杆枪身通体为银色的长枪,枪头与枪杆结处有两芽红刺,并系有红毛掩盖,既能迷惑对方视线,亦能出其不意倒勾对方。

乃刘季亲自挑选材料和样式为卢绾打造,因其同日生且壮又相爱,又一起学书,故赐名为同生枪。

三人同心,黄铜变成金,更何况还是一起玩耍过的伙伴。

分量甚重的四尺锏借助战车的冲势力量,砰,砰,砰,凡是被砸中的,皆吐血而亡。真可谓夏侯婴一手持缰绳,一手舞长锏,乃豪杰也。

砸中头盔的七窍出血,砸中胸部的心脏震裂而死,砸中脖颈的皆是咔嚓一声嘴角流血而亡……

再看同生枪,银星点点,残红略过,分不清是红芽刺还是血滴散落,同样依靠战车的冲击度,卢绾舞动同生枪打杀起来亦是得心应手。

这是卢绾第一次手持银色同生枪上战场,枪虽然很早便打造而成,但卢绾常时间驻守沛县,未曾上过战场,时常便饭后找师傅练习长枪之法一二,久而久之居然亦是一个用枪的能手,虽不是高手,但杀敌已是绰绰有余。

刘季手持丈二金蛇矛,寒星点点,银光皪皪,凡是刺到便亡,割到便有一道红色血柱喷出。

当真是三英

秦军在刘季和东阳甯君的两路冲击下,早已队形大乱,如丧家之犬急急奔逃,东阳甯君一直在追红袍将,急命五百骑兵随自己捉这红袍将。

刘季见状心惊,恐东阳甯君有为难,便命夏侯婴放下四尺锏专心驾车追赶东阳甯君。

远处一直藏在左右两翼的曹参和樊哙见沛公一味的去追赶秦军,心中颇为担心,几次想冲出去接应刘季,但将命在身两人内心皆为煎熬,他们岂知刘季此刻的心思。

刘季内心又是一万个草泥马奔过,看那红袍战将的慌乱模样他隐隐断定那人并不是司马枿,如此贸然进军恐遭埋伏,一旦东阳甯君败退,他这几千人马岂能挡住司马枿的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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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前夕  非洲大牧场  每次穿越都在风靡全世界  校服与婚纱  快穿之金牌任务  你卖傻我装疯,咱俩一起当祖宗  一念成魔  孤岛·重逢  连中六元,满朝文武皆为吾徒  快穿系统:炮灰女友撩男神  乡艳小村医  涩涩发抖/黄黄可终日  我只是想卖个包子  逍遥皇子不负山河不负卿  锁帝翎(笼中帝)  都市影视:开局被许红豆带回家  漂亮姐姐  赐婚小娇妻,竟是世子多年白月光  永恒混沌  怀上绝嗣侯爷的崽,我藏起孕肚转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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