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子里,放着的可是庞北太熟悉的老伙计了。
这是后世,他几乎去军博做义务保养的时候,一定会把玩的kar98k!
这条枪相当有历史故事。
因为这条枪就是陆广义从苏联上学的时候带回来的。
它是陆广义获得教官认可的证明。
这条枪是陆广义的那射击教官的荣耀证明,而陆广义用自己的成绩,获得了教官认可,并且将这条枪身带有x标记的战利品送给了他。
根据军博珍藏的陆广义日记中记载,这条枪是在那场被称作炼狱级绞肉战中缴获。
而这条狙击步枪也是当时收割上百条亡魂惨死于枪口下。
所以,陆广义的教官一直以能亲手击杀这条枪的原主人而感到自豪。
后来,这条枪传到了陆广义手中,他带着这条枪回国之后,也一直把它当做自己的荣耀。
不过,在最后一场阻击战的时候,陆广义将这条枪,交给了他们去换防的那个连的小战士,让他帮忙送回自己的团里。
小战士并不知道这条枪对陆广义的重要性。
只是将这条枪送还,也因此,一直在仓库里,几次都险些丢失。
最后,还是因为这枪上有一个瞄准镜的原因,才一直被保存,但后来好像是因为仓库管理员家的孩子,偷偷将狙击镜偷走拿去玩,最后丢失。
庞北一直都没能看到这条枪最完整的样子。
今天,他竟然看到了!
庞北将这条枪立即抓了起来,他仔细地抚摸着枪身,因为保养的次数太多了,这胡桃木枪身上的几道战场上留下的伤痕,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是它……”庞北的嘴角上扬。
这枪的性能他太熟悉了,张春福疑惑:“这枪……咱可没子弹啊!这枪要用中正式步枪的子弹。这个……咱可是没库存的。”
庞北咧嘴一笑:“没事儿,带着,有总比没有好!而且,你没看到么,这枪有镜子,我就喜欢带镜子的枪!”
张春福挠挠头,他也不知道,庞北为啥对这么一条枪感兴趣,大八粒半自动不好么?端起来突突多爽。
非得对这种手动拉栓的步枪感兴趣,他真的没法理解。
“庞北同志,你咋还喜欢这枪?这枪,反正是我不太乐意用,这不就是中正式么?”
庞北愣了,他接着笑道:“呃……这……算是中正式的原型吧!不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就喜欢鼓捣这些玩意,全是爱好!”
张春福也没多说什么,庞北自然也不会给人家解释,这枪多牛逼,四倍镜六百米爆头之类的事情。
这要是说出去,人家不给他咋办?
所以庞北也不多嘴,就直接把枪收起来。
这箱子里也有点子弹,不多,二十发。
但庞北手里可有不少!792子弹他可是存货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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