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写作不好玩,而是金钱太诱人。
弗里德拿到第一周支付的薪水时,两眼光。他爱不释手地一遍又一遍摩挲着金币。
倚着吧台的艾斯蒂娜便轻轻一笑,“看不出你还是个爱财的人。”
弗里德回答,“哪有人不爱财呢。金钱可是生命。”
“因为你看上去完全不害怕贵族。你为水瓶与我对峙的场景若是换了其他贵族,你就会没命了。”艾斯蒂娜缓慢旋转着玻璃杯,用手绢轻轻擦拭着杯壁。
“你也跟我认识的贵族不同。”
“哪里?”
“我也说不好,大概就是一个在书里,一个在现实的差别。”
艾斯蒂娜柔声道,“正如咖啡杯分瓷杯与玻璃杯,贵族也是能够分出许多种的。”
弗里德摊手,“可惜我所能接触的贵族有限,大概一辈子就只能接触两种了。”
“你很讨厌斯特福子爵?”
“说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弗里德小心翼翼收起金币,“他们与我们生活在不同世界,可偏偏我的人生境遇有一半是他造成的。”
“我不会去怨恨他,诅咒他早日死去。可如果哪天突然听到他逝世的消息,我或许会拍手叫好。”
“如果哪一天我死去,你也会拍手叫好吗?”
“怎么会!”弗里德立即反驳,“你跟他们又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艾斯蒂娜又问。
“哪里都不一样。”
弗里德摸着自己后脑勺,眼神游离。“先说一句,我可没有故意说好话啊。只是艾斯蒂娜你温柔体贴、从不摆架子。我基本没什么长处,你也不会瞧不起我。就算看到流浪汉,你也没有一点嫌弃。跟那群自私自利,眼里只有自己的贵族完全不一样。”
艾斯蒂娜平和地笑着,她的笑容总是非常温柔、恬静,宛如春日的阳光、又如冬日的白雪。“你能这么评价我,我很高兴。但是弗里德,你高估我了。我也是有自己渴望追求的东西。”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弗里德说,“就像我,我想写一本举世闻名的着作,让大家都能知道我弗里德的名字。”
“所以有目标完全不是什么值得批评的事。想赚钱与想恋爱都是应该尊敬的理想,可为了理想而伤害别人就不是什么可提倡的品质了。”
艾斯蒂娜反问,“但一个人得到,另一个人就必然会失去,不是吗?社会的资源总量是恒定的,如果有人得到食物,相对的,就会有另一批人丧失食物。一个人升职,相对应,就会有另一人无法升职。”
弗里德摇摇手指,“你所说的只是拥有一份食物与一份工作的情况下。可事实上,多生产一份食物,多列出一个岗位不就可以解决了吗?说到底,岗位的设置当真有必要吗?如果大家一起努力,互相分享,完全可以不存在竞争关系。”
艾斯蒂娜笑容更深,“不可能的。”
“理想总是会与现实产生差距。可我不觉得拥有这种理想有什么不好。”
艾斯蒂娜轻轻道,“我以前也认为平民全是不知礼数、蛮横无理的人。你是从哪里学习识字的?”
“我?就翻垃圾桶喽。”弗里德比划着,“福特街上住着很多贵族和商人,还有许多店铺。他们有时会把不用的书和传单扔掉。我就先从传单学起,再后来就慢慢会看书了。”
“真厉害。”艾斯蒂娜赞叹着。
弗里德被夸了一翻,也不好意思地回道,“小事一桩。这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很少有人去做。比起识字,我还是艾斯蒂娜你更厉害。学习知识是很简单的,可学会做人却很难。”
“轻而易举学到知识的人容易傲慢,而艰难学到知识的人容易嫉妒。艾斯蒂娜你身上就完全看不到那些缺点,简直是小说里完美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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