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要结婚了。”秦宇眯着醉眼看着她笑,“还不该住在一起啊?”
“可,可还早呢啊!”
“早什么?明年五一节的婚礼,这之前要领证、看婚房、装修、筹备婚礼,很多事情要忙,住在一起方便。”
“等等等!”这一堆繁琐,听得安小素直摇头,“五一节?谁说的??”
“钟……”
“别说了!”安小素忽然喊出了声,“这是我自己的婚礼,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好了好了,”一看她急了,秦宇赶忙抱了安慰,“别生气,家里人商议这些杂事的时候你还在作业现场,怕打搅你工作才没说。这不我一回来就告诉你了么?从现在开始,事无巨细都让我老婆参与,行不行?”
他像大哥哥在哄蛮不讲理的小妹妹:以后什么都算你一个。别闹了,乖乖听话。
不容反驳的温柔像一团湿棉堵在了心口,堵得安小素很热,烦躁得很。
她低了头,刚才的小脾气很快就灭了势头。长长的睫毛像沾了水,间隙露出清澈的眸底,眼睛显得格外地大;鼻子挺挺的,尖尖的,这么近,也看不到毛孔;唇瓣很薄,人中很深,轻轻一抿嘴,无意识翘起的小弧惹得人心慌……
在见到她之前,秦宇有女朋友,听老爸说要他照顾老战友的女儿,那口气几乎就是在告诉他这就是他们看准的儿媳妇。当时秦宇极排斥,年少逆反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听说她考取的专业。
那是个因为太难而极冷的专业,俗称和尚系,不是那里头的男生找不到女朋友,是因为功课太忙,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风花雪月;而女生,是庙里的凤毛麟角,智商与外表成绝对反比,长得要么根本看不出男女,要么就是一言难尽。
老爸让他带着她一起开学,先玩几天再报道,秦宇理都没理,拎了行李就走。直到钟叔叔亲自来送,秦宇实在没办法才走到校门口去迎接。
那天,她穿着一条浅色的牛仔背带短裤,里面是贴身的白t恤,脚上一双严严实实的小白鞋。头发散在肩头,用一只牛仔布的发卡别在耳后。
高大魁梧的老爸就在身边,可所有的行礼都在她一个人身上:一个硕大的双肩背包,一只大拉杆箱,可她好像很轻松,笑嘻嘻地跟老爸聊天。
腿很长,皮肤像洗过的玉,秋老虎的阳光下,白净得耀眼……
这一幕像被磁场捕捉,永远烙在了秦宇眼里。从此,他就开始无比忠心地拥护封建专政的家长制度。
酒在身体里烧得火热,秦宇越看越忍耐不住,脑子里现在只有眼前的女孩儿和裤兜里那盒杜蕾斯,又将她抱住,凑上去亲了一口,“这两天咱们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今晚……”
“我累了,要回去。”
“不走了,啊?”
“我要回去睡觉!”
“听话,小素……”
他好热,贴得她好紧,安小素心里的烦乱被挤得像长了刺,没好气道,“你让我留下做什么?”
“睡觉啊。”
“是睡觉还是睡我?”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涉及过这个问题,一下子这么直白地从女孩儿嘴里说出来,秦宇倒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有酒和钻戒做底,他没有松手,“顺其自然,行不行?”
“顺不了。我大姨妈来了。”
秦宇一愣,安小素就势推开他,“我走了。”
“小素!”秦宇立刻反应过来,赶紧一把拉住,“那也能住下啊,这有什么关系?”
“你这儿有卫生巾?”
她冷静得像一只猫,睡的问题就这么从暧昧的企图变成了一个技术性的难题,秦宇想说我这就去给你买,可知道紧接着她就会有更多的技术问题。
“那我送你回去。”秦宇说着就去拿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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