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有时候很无奈,伸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男人细长的睫毛如蝉翼般颤动着,唇若涂朱,美得极了。
他的胸膛伴随着笑意起伏着,鲜红的舌尖轻绕着,有一股魅惑的味道,“变态么我喜欢呢。”
“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为夫便不客气了。”
他捉住了对方纤细如柳的腰肢,弯下腰做出一副要亲吻她的架势,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公然要耍流氓。
对方比他想象中要害羞,尖叫一声,连名带姓喊他的名字。
“祝未央,你还要不要脸了”
琳琅气鼓鼓拧着男人胸膛前的红梅。
嗯,公然袭胸。
明明就是她更流氓好么
不过男人已经很淡定了,还顺手撩拨了她一把,“夫人,干掐着多没意思,不如我们回去,我脱了衣服,让你趴着随便咬”
“真乃卑鄙无耻下流之小人。”琳琅斜睨了他一眼。
“多谢夸奖。”他笑着说,“夫人放心,为夫虽然是小人,但尺寸与宽度必还是令夫人满意的。”
猝不及防的,琳琅又被他逮住亲了一口。
这个人还特别喜欢用双掌捧着琳琅的脸来索吻。
他的手,是专门拿剑的,杀过人,染过血,叫人颤栗恐惧,冰冷得不能再冰冷了。
如今,他却用在了百般温柔上。
替她画眉、梳发、穿衣。
那些小女儿家的玩意儿,他也从来是不屑一顾的,可为了讨人欢心,他每次出去都得去那些首饰店、胭脂铺逛几圈,要不了多久,都成行家了。
“这是新出的胭脂,是比较独特的蕉红,还有一股儿栀子花的香味呢。”他用尾指沾了些,轻轻抹到她的唇上,渐渐晕染开来。琳琅的唇形本就纤薄,再衬上着红润鲜美的颜色,像茑萝花,格外诱人。
男人了,禁不住意动。
他凑过头,又偷吻。
唇上的胭脂都被他吃进肚子里了。
“哎呀,这颜色怎么就掉了呢,我再给你涂一次。”
他还这样假惺惺地说。
琳琅一把推开他,“别闹了,快到家了。”
说话之间,马车停下了。
未央率先跳下去。
琳琅弯着腰下去,以为他会搭把手过来,手刚伸过去,男人直接将人给抱了起来。为了稳住身子,琳琅只好抓住他胸前的衣襟。
他冲着她露出了一个得逞的微笑。
这人真是无时无刻都想着要跟她秀恩,幼稚到了极点。
琳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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