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她牵着他,强装镇定地走进了那座小小的旧楼里,一高一矮,一黑一白,在昏暗狭小的楼道间,呼吸似乎都贴着呼吸。
伤口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去结痂,却用了六年才足够淡化。手腕处,仿佛总有小小的虫子在蚕食掉筋脉,痒痒的,似有若无。
就像那个女孩子的身影在他的脑海里一样,轮廓和模样分明是模糊的,却似乎又是,无法消失的。
小小的影子,小小的存在,似有若无,掠过心脏。
会觉得很痒。
程潜后来遇到了王凯瑟,那些七七八八的过往又翻篇章。
彼时他不过也觉得他是个阴阳怪气的奇葩,偏偏,他坚持不懈地跟了他好几条街,非要给塞名片。
程潜后来也自觉是哪根神经搭错,鬼使神差地要王凯瑟当他的经纪人,想来也是缘分,他们两个人,从那个时候,一直合作到现在。
几番起承转合,沉沉浮浮之后,人生的线条不断地往前方蔓延,明确而笔直。
如果不是那个开满蓝色玫瑰的春日晨间,有个很明显是做了坏事的女生直接了当地撞进了程潜的怀里,于是他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程潜啊程潜,你手腕处的伤口总算可以痊愈了。”
或许,他不会轻易做出改变。
再后来,由于程潜二十五岁都没有女朋友,甚至都没有什么花边新闻,这要程家都耐不住性子,隐隐担心起来,所以程父程母非要给他介绍什么战友的女儿,说是身家清白,年纪轻轻的女大学生,模样又清秀又乖巧。
他无奈,只得应付。
可程潜没有想到,所谓的相亲对象,就是陶星纯。那一瞬间,他的轨迹彻底被改变,被他主动改变,心甘情愿,乐意之至。
他睨着照片,嘴角忽然蔓延出一个难以捉摸的弧度,微微上扬着。
上帝对他打开了视角,程潜对一切都运筹帷幄。
他确定,他们总会再相见。
这就是命运,没有意外。
中间有个路非明,哦,也有个小青梅竹马,那都不是问题。
程潜的表情嚣张得有些欠揍,“慢慢来,我不着急。”
想要搞定陶星纯,厚颜无耻也好,厚着脸皮也罢,卖惨装可怜使劲各种手段,也不是不行呢。
王凯瑟听完,很是错愕。
一方面是惊讶程潜竟真的会告诉他这么多,另外一方面,他亦感慨,这个男人的套路真够深的。
“你这一招也太阴险了。”
他认真点评。
怎么对付吃软不吃硬的傲娇型女生?当然是激发她内心深处的母性光辉啦。
被经纪人压榨,非父母亲生,看着冷冽精致又妖冶,实则白瘦贫血反差大,再配上程潜那一张脸,那白得纯净水一样的肌肤,随便蹙一下眉毛,垂一下眼角,抿一下唇,都楚楚可怜得不得了呢。
反倒是他身边兢兢业业工作,本本分分摸鱼,还会被他使唤来使唤去的经纪人啦,助理啦,各个都成了谋害小白莲花的周扒皮。
王凯瑟扯了扯嘴角,心想,那他可算是亏了,大红包都不够贿赂的那种。
“对了,你确定你真的不着急哦。”
嗯哼,程潜没回答,不过显而易见,他对自己相当自恋且有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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