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晓得什么时候黑下来了,吴英终于缓过气来,从马走日怀里抬起头来,痴情的道:“走日,真好,我欢喜你这样要我,太好了。”
马走日回吻她,他的感觉也特别好,这个女人,着实太美了,而哪怕是那个事最猛烈的时候,她也老是带着几分高雅,这是一种她身上独特的风情。
“英姐,你肚子一定饿了吧,我来弄饭。”
“我不饿。”吴英对他羞羞的笑:“不过你笃定饿了,你坐着,我去弄饭。”
“不要。”马走日摇头,吻她的手:“你的手,不要做这种事,磨粗了,我心疼。”
这样的话,让吴英特别感动,点头答应着,痴痴的看着马走日:“走日,你要永远这么爱我的,永远这么体贴我,为我着想,好不好?”
“好。”
马走日点头,这个时候肚子里却咕噜咕噜响了一阵,吴英咯的一下笑了起来。
马走日也笑了:“我可是大饭量,是真的饿了,我去弄饭。”
起身,手机却来电话了,一看,马走日骇一跳,对吴英道:“你哥打来的。”
吴英一看他的样子,笑了:“你接啊,是我哥,你怕什么,即使他晓得我跟你好,又怎么样,”
“我是他妹子呢,我高兴,他难道不高兴啊?我又不是未成年的小姑娘,要他管。”
“哦。”
吴英理直气壮,马走日却多少有点儿心虚,稳了稳神,这才接通,吴志爽朗的声音响起:“走日,听英子说你在首都啊,出来吃个饭啊,介绍个朋友给你认得。”
马走日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吴英就贴在他边上,也听着呢,挂了机,她眉头就竖了起来:“他想介绍什么狐朋狗友给你认得。”
她那样子,象只护小鸡的母鸡,马走日一看笑了,道:“你哥的朋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你不晓得。”吴英摇头:“我哥之前可也是个纨绔子弟,他那帮子酒肉朋友,也没得几个好的。”
她是亲妹妹,这么说,马走日可就没话说了,道:“要不我打电话回了。”
“那倒没得必要。”吴英摇头:“我跟你一起去。”
“这样好不好?”
马走日终究是有些心虚。
“有什么不好?”吴英勾着他脖子,满脸痴情:“别说我哥不会反对,即使他反对,我也不会睬他的,再说了,我跟他说过,你妹妹来首都治病,我跟你一起,理所当然啊。”
她这话也有理,马走日只好点头。
“不要怕,有我呢。”吴英羞羞的笑:“先抱我去冲澡吧,好重的生豆芽味儿。”
姚红娟欢喜浓郁的味道,吴英却刚好相反,特别爱洁净,甚至稍微有一点贵族式的洁癖。
她欢喜马走日洗得雪白干净的,自己也洗得雪白干净的,然后不慌不忙的吃着,不象姚红娟那么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有一种优雅从容的味道。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原始人都惊呆了 鬼胎十月 二婚老公惹不得 救济贫穷魔尊的日常 我的九命大小姐 逆天神针,鬼医毒王妃 僵尸小道长:夫君,请指教 百花杀 魔王陛下:爷的部下脑子有坑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一咬定情:吸血鬼殿下,求放过! 父母爱情:江卫民的躺平生活 摄政王的农门小妻 开局孤城,我机械师,战场死神 帝少老公狠给力 八零奉子成婚,死对头成了妻管严 穿越重生之公子如玉世无双 怎么又要我拯救世界 我曾爱过你 阿斯加德至高火神
一手医术,妙手回春。一身拳脚,盖世无双。看着坐在王振破烂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神,坐在宝马里的洪志杰气的七窍生烟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