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第1页)

忙了一天,我确实是饿了。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

我低头扒饭,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

如果能具象的话,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盯着沈言书不放。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

没办法,小男人肚量小正常。

我作为中间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我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化敌为友。

好好的交个朋友,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沈言书道:

“弟弟,你多吃点饭吧,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嗓音清亮:

“没关系的,我还年轻,瘦了可以增肥,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

沈言书神情一凝,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

“思榆,是我年纪太大了,我”

“你别想这么多。”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将两人隔开。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让当妈一个人带,真是个好女人啊”

沈言书望了过去,轻声道:“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她愿意帮忙带孩子,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故意惹他:“言书,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

我猜他也喜欢。

他浑身上下都散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和想要他照顾孩子。

貌帅如草,贤良淑德,操持家务。

让一根高岭之草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无敌天命  重生之我在大夏当首辅  赌石:从窃玉生香开始  凡人不可修仙传  胎胎多子,我靠生子修炼成神  传奇1999  诡夜怪谈:捉亿点鬼怎么了  百果仙君  娱乐圈第一深情?我可是海王  不怕,老公的隐疾我能治  洪荒:师尊您该努力了!  二婚高嫁,渣前夫滚远点  全民地铁领主:我能开罐子  湘欲黑刃  大秦法圣  冰火:龙之王朝  憧憬成为终焉魔女  三国东汉末年风云之蜀汉崛起  逐道仙族  同时穿越:从美漫开始立于诸天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时装设计师

七零时装设计师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

一个神奇的空间,改变了叶泉平凡的人生轨迹。居然能提升自身的各种实力什么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都是小菜一碟还能兑换无数的未来科技产品隐身衣机甲太空飞船海底基地机器人军队,一个都不能...

重生军嫂初养成

重生军嫂初养成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