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2章如何洞悉人性(第1页)

“既然你提到夜店……”岳胜对这个男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眼珠转了转,又提出:“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你很好学,我欣赏这一点。”男人不无得意的大笑起来:“我只提醒你一句话,是拿破仑的名言——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吗?”

“意思就是说……能征服女人,就能征服一切!”

“孺子可教。”男人说罢,挂断了电话。

这一番交谈,让岳胜如醍醐灌顶一般,又如被劈中泥丸宫度了雷劫一般,就此大彻大悟。

于是岳胜辞职了。

一个月以后,晚上八点多,岳胜信步走进了一家名为”好时光”的酒吧。

经常会有人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岳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己从东北深山的农村横跨整个华夏国家,来到最繁华的南方城市广厦,就像其他出来闯荡的老乡一样抱着最朴素的想法,多赚钱改善生活。

不过岳胜和老乡们有一点不同。

老乡们的最终目标是,回老家盖房子娶老婆,再生个娃以后还出来打工。

而岳胜却从很小的时候,就期望离开那个巴掌大的山村,从此改变世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但是,当岳胜伫立在繁华的广厦街头,内心却感到一阵阵的失落。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喧嚣的人群,都昭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但这座城市却没有一草一木属于自己。

岳胜除了名字很霸气之外,一切都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任凭虎躯如何一震,也不见有王八之气。

乡下与城市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例如,乡下谓之j8毛,城里谓之屌丝。

刚开始,岳胜还不知道屌丝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自己就是最标准的诠释。

不过,眼下的岳胜却有些不一样了,穿的依然是做导购时的西装,只不过没扎领带,衬衫纽扣多解开两粒,露出了脖颈。

岳胜的脖颈上戴着的,不是狗链一般粗的金项链,而是一块精致的玉佩。

此时的岳胜如同脱胎换骨一般,仪容精心修饰过,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古龙水味,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高帅富。

有点遗憾是,岳胜的头发有点乱,因为发质太硬,很难打理,从小到大都很乱。

在这样一个物质高度发达的时代,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能够享受到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

而夜店这种地方,不仅可以让你纸醉金迷,更是可以让你看到人间百态。

酒吧这个时间刚刚开始上客,震耳欲聋的音乐刺激着人的耳膜,迷离的灯光令荷尔蒙成倍分泌。

应该说,只要进到这样一个地方,即便你没有喝酒,也会感到醉意。

岳胜来到吧台前,先把车钥匙扔到吧台上,又把腋下夹着的东西放下,点上一支烟,浅浅抽了一口。

常言说,穷穿貂,富穿棉,狗卵子天天夹个包。

在腋下夹个手机包,这种流行形象早就过时了,处处透着推销员的寒酸和无奈。

以岳胜的境界,当然不能这么做,而是夹着一本书,植村直己的《远山在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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