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68 哥哥前女友1(第1页)

红妆十里。

锣鼓喧天。

搁在膝头上的手指轻微一动。

琳琅睁开了眼,触目是鲜红的颜色。

唔,成了新娘子

她伸手折开了遮住视线的丝绸盖头,轿子摇晃着,那垂下的帷幕也摇摇晃晃,那道马上的人影映入眼帘。

新郎红衣墨发,风华绝代。

琳琅安心了。

作为一只颜狗,任务者的容貌会影响到她的发挥。

长得越美,嗯,越往死里虐。

毕竟,小姐姐最喜欢的是辣手摧花了。

她想着,又有些惆怅,如此美人,不能跟基友一起玩,真是太遗憾了她这次不凑巧,回去了对方还在任务中,琳琅只能哭唧唧去玩弄她的小煤球,还雄心壮志给它立了一个月减三斤的目标,把小胖猫给折磨得生不如死。

顶着某猫哀怨的眼神,琳琅就开开心心来做任务了。

哎哟,这次的剧情蛮有趣的哟。

祝家有无央,颜貌如舜华。

若得此人心,三生愿为尘。

祝家一直把持着无双城,祝无央十八岁接任城主之位,打马游街时少年的惊鸿一瞥,令他成为全城少女的春闺梦郎。

这首童谣也就渐渐流传开来。

祝城主风华无双,如今他新娶美妻,不知惹哭了多少女郎。

琳琅一路上都听见少女隐隐的啜泣,竟还有人对着她破口大骂。

哟,这滔天醋海,是要把她给淹死么

若是这些女孩子知道,她们倾国倾城的祝城主将人娶回去,是为了给他妹妹当祭品,不知作何感想呢

祝无央有一个亲生妹妹,祝锦瑟,从小病魔缠身,养成了娇娇怯怯的性子。祝家父母很早过世,幸而长兄年少聪慧,一己之力抗下了所有的质疑,令妹妹得以天真无邪长大。

可祝锦瑟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眼要活不过十八岁。

有一个紫衣道士上门,说至亲之人的心头肉可治愈小姐的顽疾。

祝锦瑟自然不愿她的亲生哥哥为她丧命。

后来,两人商量出一个办法。

娶一个新娘子进门,待她十月怀胎瓜熟蒂落之后,便用那婴儿的心头肉为她续命。

祝家前脚放出城主欲要娶妻的消息,后脚就有无数媒人蜂拥而至。

其中便有甄家的小姐,甄琳琅。

甄家只有一女,疼宠如珍宝。

小姐天姿国色,仿若神仙妃子,甄家二老总担心幼女容貌太盛,恐会招惹恶人的哄抢,就将人养在深闺里,只待成年之后,再替她觅一位如意郎君,从此一生平安顺遂。

但二老没想到,他们千防万防,没想到会将最疼的女儿送入虎口,生下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抱一下,便被她的夫君抢了去,挖下心头肉,供他妹妹续命。

甄琳琅无意间知道了真相,当场昏厥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啧,真渣。

做这种亏心事,就不怕招雷劈么

不过老天向来是不开眼。

琳琅下了轿子,牵着红绸带的另一头,有她的新任夫君领着,踏进祝家的大门。在这个富丽堂皇的深门大院里,曾经葬送了甄家小姐对情最美的期盼。

新婚之夜,一见钟情。

她天真的以为,两人能够携手余生,白首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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