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24章 威武有巾帼(第1页)

田征没好气的冲霍泽吼了一声:“霍太守英明一世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我身边这位便是二殿下。”这霍泽眼睛长在裤裆里了?竟然没有认出刘峰来。刘峰的年龄相貌在凉州都传遍了,这霍泽居然不知道,无知的有些可气。

霍泽定睛一看,果然在田征身边有一骑着黑马的少年,英俊不凡,仔细一看浑身都透露着一股霸气,应该是刘峰假不了。霍泽连忙一抱拳:“威武郡太守霍泽恭迎二殿下,若有冒犯还请二殿下多多赎罪。”

刘峰随意的摆摆手:“霍太守莫要放在心上,星夜赶程,人马困乏,霍太守速速开门,本殿下需要好好的休息一番。”

“是!开城门!”霍泽领命,连忙冲守门的兵甲大喊一声,紧接着城门就格拉拉的被打开了。城门打开的同时涌出百余骑兵,田征还以为其中有变就要下令御敌,却见那些骑兵分两个方向闪开,并排在城门两侧,看样子是类似于仪仗队的意思。

就在刘峰准备进城的时候,城内却又走出一骑,胯下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左手拿金边百花盾,右手持七尺精钢短矛,头戴紫金冠,身披素罗袍,威风凛凛。再往那脸上一瞧,让人不由的一阵吸气,天地下竟然有这等英俊的美少年,刘峰在其面前就跟从山沟里爬出来的土娃一样寒碜。

“威武郡总兵长霍婉,恭迎二殿下进城。”美少年一开口,连同刘峰在内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这声音柔美动听却又有些铿锵锐利,哪里是男人,根本就是个女人。

刘峰揉了揉眼睛,仔细的打量这女骑兵,这还是刘峰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到女兵,不禁有些惊为天人。不过刘峰并没有察觉到自己这异样的眼神让对方很不舒服,霍婉这辈子最讨厌那些看不起女人的臭男人,显然面前这个二殿下也是这类人。

“霍婉乃是臣下小女,倒是让二殿下见笑了。”此时霍泽已经下了城墙,来到了城门处,冲刘峰拱手笑道。

霍家往上数五代都是武将,历代霍家婆娘的肚子倒也争气,清一色全都生的儿子,唯独到了霍泽这一带却生了个女儿。霍婉刚出生的时候,霍泽一见是个女儿气的直瘪嘴,扬言要把这祸害人的小妖精给扔了,按照霍泽这脾气当初若不是霍夫人以命相抵,霍泽真就把亲生闺女给扔了。自打那霍泽也就特别不待见霍婉,仿佛是别家的孩子一般,好几日不见上一面也不想。霍泽想要再生一个,奈何霍夫人在生霍婉的时候染了些风寒,身体很是虚弱根本无法再带孩子,霍泽很是苦恼,霍家便要断送在自己手里了么?可是随着霍婉渐渐长大,相貌很是俊俏,并且性格比其他女孩阳刚许多,每日疯疯癫癫的好像个假小子,并且对武艺有着超出常人的天赋。霍泽尝试性的教了霍婉一些简单的武艺,没想到霍婉一点就通,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轻易的打败两个成年男人,因为不俗的武艺和美貌的外表在威武郡的兵甲中很有威信,年纪轻轻就当了威武郡的总兵长。

刘峰看着英姿飒爽的霍婉不禁感叹:“霍兵长年纪轻轻就担任如此重职,真是年轻有为。”

听了这话霍婉凝聚的神情才稍稍缓下来,刘峰倒也没有因为霍婉是女人而嘲笑她,反而将霍婉与普通的男人相提并论,这是霍婉最愿意听到的,当下对刘峰也有了些许好感:“多谢殿下夸奖,殿下这一路奔波想必已经十分困乏了,不如赶紧进城歇息一番如何?”

一旁的霍泽连声附和:“对对对,天色已经不早了,殿下赶紧进城,臣下已经备好酒菜,待殿下吃完饭后,尽早歇着。”

先前刘峰说人马困乏其实是真话,以往刘峰都是坐着马车赶路,这次却是骑着马。看别人骑马觉得挺好玩的,其实那股新奇劲过了以后,骑马还是难受的,尤其是走远路,能把屁股磨出一层茧子来。

刘峰点点头:“既然如此,还请霍太守和霍兵长前面带路。”说罢,刘峰在霍家父女的带领下正式进入了威武郡。

……

“报报报,将军,祸事了,祸事了,荆绍将军不敌林闯军,大败而归!”小卒一手握着跨到,一手拉着盔甲,紧着步子跑了进来。

荆绍敌不过林闯这是在意料之中的,陈边并没有表露出太多不悦,与郑龙对视一眼转而问那卒子:“敌军来了多少兵马?敌我双方实力如何?”

小卒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胆怯的瞄了陈边一下,这才结结巴巴的回答:“禀将军,敌军只……只有两千人,斩杀荆绍军三千有余,对方只损失了三百人。”

“什么!”陈边大怒,拍案而起。“混账,荆绍是干什么吃的,八千兵马竟然被区区两千人马打成这样,荆绍呢!让荆绍给我滚过来!”陈边怒不可解,当初连傅远那半路出家的和尚都能跟刘峰打个旗鼓相当,而且兵马也只有五千人,论起武艺谋略荆绍都比傅远要强,怎么打起仗来连傅远那厮都不如?

陈边愤怒的摸样把那卒子吓得不轻,说起话来都有些颤抖:“禀……禀将军,荆绍将军他……他被流箭射中大腿,已经被带到军医处医治了。”

别看平常郑龙和荆绍俩人不对付,但是两人毕竟有过命的交情,荆绍负伤还是掀起郑龙心中不大不小的波澜:“到底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八千兵马打两千兵马首将怎么还能负伤?莫非是林闯亲自带兵?”

小卒摇摇头:“不是林闯,敌军首将乃是林闯麾下的副校越合。起先我军与越合军战的不分上下,可是后来又有大批敌军的弓箭手支援,这才将我军击退。”

“不可能!”陈边眉目横立,胡子乱颤:“林闯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他打仗的时候你还在娘胎里呢,那可是在山上,他怎敢让弓箭手上山?若是站在山下弓箭根本就够不到战场,再说就算弓箭射程够,他们难道不担心误伤自己人么?”

“将军,这……这是千真万确,敌军弓箭手就是站在山下往山上射的,他们拿的弓箭与咱们的弓箭不一样,射程仿佛要比普通的弓箭远一半,从山下正好能够到战场上。而对方再弓箭支援的时候就已经撤兵,只留下重步兵拖住荆绍军。”小卒回忆起战场上的场景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陈边噗通一下坐到椅子上:“什么弓箭能远比普通的弓箭远一半?没听说过有这种弓箭啊。”

“将军,除了那弓箭诡异外,他们的重步兵也与普通的重步兵不一样。”小卒想起狮蛮重步兵,有些不寒而栗。

“有何不一样?”郑龙疑惑道。

“那些重步兵没有巨盾,而是拿着双手大剑,浑身上下都包裹着一层坚硬的盔甲,根本不畏惧刀劈和箭矢,起先荆绍将军下令弓箭手齐射,大多数的箭矢都被那些重步兵给挡下了,就连荆绍将军那种武艺也难以伤到任何一个重步兵,每个重步兵都是刀枪不入,有万夫不当之勇,实属怪事。”小卒想起仿佛战神一般的狮蛮重步兵,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

郑龙皱着眉头想了一会:“主公,若是如此说来,荆绍败的倒也不冤枉,对方的兵种实在特殊,闻所未闻,看来我们得派出细作好好的打探一下对方的底细了。”

陈边无力的点点头:“也只有如此了,哎~都怪我轻敌。本以为可以让刘峰未到山脚先死一半,反而却白白的葬送了三千兵甲,十比一的损伤啊,这是何等的耻辱!”陈边以前对上洛阳正规军都没有这样的损失,可谓是此生第一大耻辱。

“对了,可否将林闯军的弓箭捡回来?”郑龙询问道,若是那弓箭射程如此远,定是要仿制一批,否则以后与敌对战尽失先机。

小卒摇摇头:“回郑将军,敌弓箭被步兵保护,我军根本就从不上前,不过倒是捡回来一些箭矢,与咱们的箭矢也有不同。”

“哦?快拿来我看看。”郑龙立马来了兴趣。

不多时小卒子便拿着两根沾着血的箭矢跑了回来,显然是从尸体上拔下来的。郑龙接过箭矢仔细的端详了一下,然后将其中一根递给陈边:“主公,这箭矢果然不同,箭头倒是无异,但是这箭身比咱们的箭矢要轻上一分,显然是柱子做的。”现在部队装备的箭矢都是木头箭身,而竹子箭身则更轻,轻盈的箭身可以增加一些射程。

陈边颠了颠箭矢:“确实要轻上一些,还有这翎羽也要比咱们的箭矢大上许多,莫非这就是敌军弓箭手射程远的秘密?”

郑龙仔细查看箭矢,然后摇摇头:“这样做箭矢的确会射的远一点,但是想要比普通的弓箭远一半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了,你不是说敌军用的弓箭要大上许多么?”

小卒连连点头:“说大或许有些不恰当,应该说长,大约比咱们的弓箭长半尺,远远的瞧上一眼,那些弓箭都被拉成圆月了,弓臂韧性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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