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菱面不改色:“我的在路上喝光了。”
“……”舍友们也不知道信没信,总之没说什么。
孟菱解决了兼职的事情,就可以继续投入到她的小说创作中了,回宿舍之后她没待多久,就去图书馆了。
当天她还是没怎么有思路,写写删删的,最后干脆刷起手机。
她打开微信找到陈遂的公众号。
他上次更新还是在二十天之前,短短五百字的小随笔,她翻来覆去看了很久。
她之所以成为陈遂的读者,就是因为在高一的时候,她无意间读到了他发表在个人公众号上的随笔。
他的文字总给人一种热闹的孤独感,她一眼就被吸引。
那时候她没有手机,每周都要借同桌的手机看他的文章。
他表达欲强的时候一周能更新四五篇,差的时候一个月更新一次都是好事儿。
后来这些文字在他高中毕业的时候,被编成随笔集出版,取名《无脚鸟》,她后来买了那本书,期末大考写作文的时候还引用过他的句子。
她的高中生涯,他一共出了三本书,本本都很畅销,她本本都买。
想到这孟菱不免感慨,说到底他只大她两岁而已,可是却已经在文字上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就,而她连一篇不到一万字的稿子都写的磕磕绊绊。
孟菱沮丧了。
她不该拿自己跟天才相比的对么,可是梦想就在那,抬头就能望到,她不过是凡夫俗子一个,总想踮踮脚,再踮踮脚,把它给够下来。
后来孟菱一连几天都泡在图书馆写稿。
她直到上大学才拥有一台二手的电脑,打字慢得很,舍友就常说“只看你表情,垂着眼那么专注,我们觉得你特别游刃有余,可要是瞥见你手指,就感觉键盘为难你似的,要手指一根根去找字母”。
要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找字母,手速追不上脑洞,很耽误时间。
经过一番苦磨,她终于在五天之后把稿子发送给编辑,关上电脑的那一刻,她看到外面雾蒙蒙的,好像是下雨了。
陈遂再次见到孟菱,就是在那个细雨绵绵的下午。
他坐在车里等哥们儿下课,正啪嗒啪嗒摁着打火机很不耐烦,远远看到什么,忽然静下来。
她从图书馆出来,站在廊檐下,抬头望了望天,伸手试了试雨,然后没什么起伏的,从高高的台阶上走下来。
他之所以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那一袭烟青色的长裙,长发披散开,直垂到腰间,美的浑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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