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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另一个主角是他,白色的西装穿在身上显的贵气,像高傲的王子一般。但这位高傲的王子在他生命重要的时刻也露出笑容,幸福万分。
要是照片的另一个主人公不是自己,池琛肯定也给个天造地设,门当户对的评价,但是他是,所以很别扭。
不再看惹眼的婚纱照,踱步向窗外走去,太阳已经升起,从窗户里看去风景很好,有花园,花园也被打理的很好,池琛眼尖的看见有他最爱的花。
这是栋别墅,在别墅类绝不能称之为大,也就三层,但是装扮的精致,又处处透露出家的温馨,两个人住绰绰有余。
池琛下楼洗漱,找到洗浴室这才走进去,洗浴室里更是能察觉两人住的痕迹。
什么都是成双成对,情侣杯,情侣牙刷啊,什么的很多。
池琛看了表示对自己十年后深深鄙夷,什么时候他竟然对情侣用品这么感兴趣,这绝对不是自己的风格。
第二十一章:小乖乖
池琛洗漱完毕还没走到大厅就闻到一阵香味,摸到厨房就看到高大的身影围着围裙在煮早饭。
严琰正在煎鸡蛋,见差不多时,眼疾手快的给它烙了个溏心。
关火时,瞥见正在偷看的池琛,转头向他笑笑:“等会粥煮好就能吃了,你先坐在餐桌旁边吧。”
“小乖乖刚才就在沙发上,你要是无聊的话就去陪它玩。”
“哦,对了,小乖乖是我俩养的猫。”严琰补充道。
池琛看到望向他的严琰有些不习惯,毕竟在他印象中严琰放荡不羁,满嘴骚话。像今天这样的居家好男人的形象还真是头一回见着。
男人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装裤很衬身材,脚下却穿着萌萌的灰兔子拖鞋,搞笑之间又意外的反差萌。灰色的围裙上面印了猫咪的头,萌之间又不娘气。男人熟练地打起另一颗鸡蛋,没过多久又一个溏心鸡蛋在锅里诞生。
好吧,他进厨房也是没用,他不知道十年后的他会不会做饭,反正十六岁的他不会。
听到严琰的话他也没捣乱,待上两分钟后,他就走了出去。
还没跨出两步,一个白团子就扑了过来,池琛本能地接住。
定眼一看,是只小猫咪,只不过“小”可能不大适合形容它。
池琛接住的时候明显感觉自己的手臂在往下沉,于是他一边撸猫一边道:“大肥猫,该减肥了。”
小乖乖平时最讨厌别人说它胖,如今一向疼爱它的大主人竟然说它胖,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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