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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正吃着。
她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她打开车内的CD,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这一首,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答答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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