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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货,蠢不可及!”达春平生最恨有人扫兴,也最讨厌蠢货。
好不容易才将齐佑这个瘟神送走,他能重新扬眉吐气,做他的土皇帝,二黑居然敢在这个关头上来触霉头。
不过,达春还是很愿意教导一二,不屑地斜着二黑,“读书人有句话,不叫什么的猪......”
算了,达春不懂读书人酸溜溜那些话。再说,读书人又如何,如林义诚那般的,读了一辈子书,哪怕当了县令老爷,在顺义的地盘上,还不是得在他面前卑躬屈膝,点头哈腰叫声爷。
想到林义诚,达春眼神狠毒闪动。这个虚伪的狗官,趁着他虎落平阳,上赶着去巴结一个瘸子。
等到收拾完那些贱奴,下一个就轮到他。他那个干爹的位置,早就有人等不急了。
“不过一个西洋人而已,来我大清讨口饭吃,就凭他说话连舌头都捋不清,难道敢管到我们旗人头上来!真是死都不知如何死,这又是洋又是海的,离得十万八千里,魂魄都回不了家乡。”
达春一想到齐佑离开,就控制不住想仰天大笑,终于走了啊!
欺负他一个达春没事,他心胸宽广不计较,还有那么多贵人都看着呢,贵人们可不是好惹的。
“去给爷拿饭来,今儿个可是好日子,得好生庆贺,将本爷存着的好酒取一坛来吧。呵呵,那些贱奴,呵呵!”达春阴恻恻笑着,咬牙切齿下令。
他不怕他们反,就怕他们不反。
二黑艰难地爬起身,腰都快弯到了地里,再也不敢多话,连滚带爬跑去传饭拿酒。
达春酒足饭饱之后,正准备出门,二黑惊恐地跑了上前,远远站着,战战兢兢说道:“老爷,三少爷他.....”
“颚鲁怎么了?”达春听到宝贝儿子,酒醒了大半,眼一瞪怒道:“你既然不会说话,这舌头要来做什么,还不如切下来下酒!”
二黑一听,瞬间头皮直发麻。
达春不是说笑,他真割过包衣奴才的舌头。二黑眼前浮现出那人满嘴满身血的模样,抖若筛糠,结结巴巴说道:“三少爷他被人欺负了,在那儿哭呢。”
这还了得!
达春一听,登时怒目圆睁,“去叫人,带上人,全都叫上。今儿个老子要见血,拿贱奴的人头来点天灯!”
外面全乱了。
颚鲁自从被齐佑收拾过一次之后,就吓破了胆,龟缩在屋子里不敢出门,成天哼哼唧唧哭。
在屋子里养病,颚鲁养得比以前还要白白胖胖。在屋子里关着始终无聊,而且不能像以前那样趾高气扬,被下人拥簇着出行,憋得他几乎都快疯了。
早上睡到天亮起来,听伺候的人说齐佑离开了顺义,达春在喝酒庆贺,顿时喜得都找不到北。
鄂鲁连早饭都顾不得吃了,连声吩咐道:“小爷要出去玩耍,给小爷更衣!”
颚鲁穿着大红锦袍,手上拿着他那根做样子的马鞭,坐上软轿,被护卫簇拥着出了门。
走了没几步,颚鲁看到包衣奴才的窝棚,变成了青瓦白墙的院落,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
他听过齐佑给包衣奴才重修宅子的事情,只那时他自己满身的烦恼,顾不得那么多。
如今一瞧,怒气就上了头。这些贱奴,他们也配,这可都是他阿玛的银子,他阿玛的银子,就是他的银子!
“去那边!”颚鲁坐在软轿上,抬手颐气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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