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27章(第2页)

“时初,分手吧,我累了。”

第21章

两天前,秦煜在外办完事,将车开去生鲜超市买了大堆食材。虽然时初说了是给他做饭,但他买的几乎还是时初爱吃的东西,其实也没有特意,就是自然而然地那么做了。

毕竟多年的习惯。

结账的时候遇见了公司曾经的员工,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姑娘,因为升学在两年前离了职。她排在秦煜旁边那一队,和他平行站着,朝这边瞄了好几眼,一副想打招呼又不敢的样子。

秦煜余光看见了,觉得眼熟,在脑海中搜寻一圈,想起这个小姑娘,于是朝她点了点头,笑了下。

小姑娘受宠若惊,磕磕巴巴和他打了招呼。两个队伍前面的人都没有挪动的意思,于是小姑娘过了会儿又把头转过来,小声跟秦煜搭话,问他买这些东西回去是要自己做饭吗。

如果再早个几年,秦煜一定会说,不,是我男朋友给我做饭。

但他早已经过了那个逢人就将自己的情绪表达出来的年龄,眼前这个人和他也并不熟,没有多说的必要。

所以他只回了一个简单的“嗯”。

倒是小姑娘想起了什么,指着他袋子中的一盒芝士牛肉卷叫道:“这是给时哥买的吧!”

这家超市的芝士牛肉卷很出名,爱吃的人不少,时初就是其中之一。但也正是买的人多,牛肉卷供不应求,每天限量供应,动辄要排几小时的队去抢。

如果不是因为要买这盒牛肉卷,秦煜早就已经在家了。

但一盒十个人里面有八个人都爱吃的牛肉卷怎么足以让小姑娘想起时初?秦煜看了她一眼,带着点儿探寻的意味。

小姑娘刚才还一副文静害羞的模样,提到时初脸色就开始微微泛红,语气中带了点兴奋:“秦总,你们感情真好!我记得之前还在您那边工作的时候就经常看见您下班之后过来给时哥买这个,没想到现在还...”

小姑娘说着,突然被身后同行的朋友拽了一下,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多了,于是闭了嘴,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秦煜面上不太在意地笑了笑,心里却想,他以前果然从不会在别人面前遮掩自己的感情,公司上上下下没有人不知道他和时初的关系。

这样不好。

时初就从来不会在自己的社交圈主动提起他——无论是出于怕多生事端还是单纯觉得没必要。

其实他也不是觉得不公平或者像小孩子一样,自己做了什么,就非要别人也做什么。以前倒是有这样的小心思,不过现在他不得不承认,时初确实考虑得很周到,知道怎么尽量减少这段关系对他的影响。

他一开始确实不太在意,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在时初的社交圈狂刷存在感,他一厢情愿地认为时初只是因为内敛、害羞或者不自在而不愿意将关系公布,没有关系,由他来打点一切。

然而后来他才发现,未必是他以为的原因。时初读博士,以后有极大的可能留校任教,让太多人知道自己同性恋的身份并不利于职业发展,所以他不愿意承认秦煜,一开始在同学前也是以“朋友”两个字介绍他。

连老杨都是“知己”,他却只有一个普通的“朋友”名头。

他不开心,难过,但也理解时初,于是不再执着于在别人面前宣誓主权。

结完账回家的路上,他还是不自觉地将车开快了点,等意识到的时候,仪表盘中的指针已经接近限速段中的最高数字了。

他慢慢把速度降下来,车窗开了条缝,寒风灌进来的时候他笑了下,带着些无可奈何。

仅仅因为时初一句给他做饭,自己又像回到了大学时期,虽然早不如那时感情浓烈,但心底依然会升起喜悦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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