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38章 打架死战不退(第1页)

通知书下来之前,沈从之度过了自己十七岁生日。

早上起来,赵素霞给他煮了两个鸡蛋,又塞给他五百块钱巨款,让他找朋友去吃喝玩乐。

沈从之都特惊讶,老妈这是罕见的大方了一次啊。

“妈,给我这么多钱干啥?”

“嗨,你今天生日,也不知道给你买啥,马上要上大学了,先让你提前适应适应大笔钱,出门在外,不能抠抠搜搜的,免得被别人瞧不起。”

沈从之听得有点哭笑不得,大笔钱?自己卡里两千多万呢,继而又有点想落泪。

自己家不穷了啊,虽然外表看上去还是贫农,但是真的不穷啊,自己姐姐身家都上亿了,随便漏一点,什么都有了,就是自己父母这个性格,觉得自己年轻,拿孩子的钱不好。

虽然现在不种地了,老妈也不少挣钱,建厂子的时候,在旁边卖饭,怎么说也能挣个八九万,现在厂子里建宿舍楼,要一个多月,还能再挣一两万。

老爸更不少挣,厂子里的工程虽然大半都不是他的,也挣了好几万,加上刚完工的四百家直营店,尽管他不想挣自己女儿的钱,也挣的有二十多万。

沈从之估摸着,自己父母手里现在怎么也得有个三四十万的存款,这个钱,建个大别墅都绰绰有余,装修家具家电之类的可能不够,但是还在挣钱啊。

口袋里揣着老妈给自己的巨款,沈从之上街了。

县城的几条主干道已经修好了,两边正在栽树,装路灯,路两边沿街的店铺明显多了起来,县城最早的两个大型市也在装修。

整个县城开始活起来了,但是仅仅限于这几条主干道,主干道之外,依然显得很是破败。

和县城挨着的那些城中村现在还没开始规划,不过沈从之知道,很多地方已经被房产商预定了。

新城区的建设此刻应该已经提上日程了,新城区是必须要建的,哪怕沈从之希望展老城区,他也觉得应该先建新城,新城建好,和省会豫州的距离近了三分之一。

没记错的话,新城区建了十几年,建好之后,依然没有老城区热闹,只有和老城区接壤的地方比较繁华,主要就是因为房价太贵,在老城区一平三四千的时候,新城区一平飙到了一万以上。

因为这个房价至少耽误了新城区三年的展,后来降价到七八千,才算有了一点人气。

在街上逛了一上午,给父母和姐姐以及自己一人买了一身衣服,在街上吃了碗凉皮。

去网吧玩了一下午,玩了一会泡泡堂,觉得没啥意思,打开天涯看了起来。

莲蓬鬼话版区依然看的头皮麻,尤其是自己的第一桶金还是捡的陪葬品,看着看着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他逛天涯主要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个自学成才的电脑天才,现在应该还没出现,但是应该也快了。

现在已经有大神预测以后房地产的大好趋势了,沈从之没在意,自己又不是不知道,但是那些看了帖子动心的人,估计这辈子吃喝不愁了。

在网吧待到黄昏时分,他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走了出去,外面没那么热了。

提着四袋衣服,安静的走在大街上,准备去菜市街逛一下,正想着晚上做什么菜的时候,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

沈从之扭头一看,不认识,一对中年夫妇,穿着有点模样,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小兄弟,请问九乡旅馆怎么走啊?”

中年男人说着话,手搭在了沈从之的肩膀上。

沈从之现在身高一米八,男人的身高一米七左右。

看到男人踮着脚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姿势很怪异,沈从之也觉得怪异。

旁边那个妇女笑呵呵的,看着沈从之笑道,“小兄弟,也不白问你路,给你块手帕擦擦汗。”

说着就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块叠好的手帕,准备递给沈从之。

看到手帕的瞬间,沈从之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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