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这一篇就知道,我肯定要长篇大论了。
我思考了一下午,什么是喜欢。
先我肯定是以自己做材料的,以身为剑,以己为例。
先,人更在乎的,就该是自己,自己明白了自己的需求,才能理解别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需求。
当然这是我之前说的,人该做个好人的前提下,才会理解到这件事。
我说过一句话,或者说是我想过的,我不会喜欢,喜欢的人,跟我一起过苦日子的。
这句话我觉得到现在也没变。
但是我喜欢的人是什么?喜欢的事情是什么?
是写小说。
为什么写小说?
因为我喜欢小说中的人物,因为我小说中的人物,既有我喜欢的人,又有我想成为的人。
是啊,那终归是小说,就是达不到,才叫做想成为的人。
包括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变现状,真的找到法子,找到自己怎么喜欢上一个人。
看看我现在,越是追寻,越是迷茫的样子……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呢?
小说中我喜欢的人,确实是完美无缺的。
但是配角,才是真实的。
配角几乎都是一种泪流干的状态,就跟我现在一样。
太多太多的人间百种。
或许这才是人真实的状态吧。
那我对所谓喜欢,似乎也没那么看重了不是。
毕竟我不希望我喜欢的人,陪我一起吃苦。
哎……
是不是以为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不,就算是我最想成为的人,就算我最喜欢的人,他们同样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了结果。
就连我最想成为的人,都要吃苦,我为什么会不吃?
一想到一些关键剧情,险些又上班流泪。
好在我最近情绪爆的有点多,就像刚刚说的,感觉自己的泪有点流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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