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
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
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
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
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
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
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
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
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
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
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
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
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
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
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
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
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
Y*,张Y*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
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
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
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
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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