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79章(第2页)

原主的娘王氏是个能干的女人,自她到了荣家,荣家的日子就过得越来越好,连田地都多置办了两亩,加上她和荣大柱成亲后的次年就生了原主这个大胖小子,荣家人待她十分好。

只是因为荣有田夫妇遭受了一场大的变故,多年来又操劳过度,亏空了身子,在原主五岁那年就双双病逝,原主的爹荣大柱成了当家人。

办完了爹娘的后事,荣大柱两口子就卖力干活,把自己当成地里的老黄牛使唤,荣家人口少,两个劳力一个娃娃,干得多吃得少,家中的日子是一日比一日好起来,原主的童年算是没有经受一点风吹雨打,过得十分滋润。

原主七岁那年的冬天,一次赶集中,王氏带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据王氏说,小姑娘是她用一袋麦子换来的,小姑娘和他们家一样也是逃难来的,因两三日没吃东西,弟弟眼看着要不行了,她的爹娘为了救弟弟,便把她卖了。

当时小姑娘又脏又臭,还瘦得皮包骨,根本没有人要,连个围观的人也没有,王氏一听他们是逃难来的,和自家一样的情况,便停下了脚步,这一停就让小姑娘的爹娘给拉住了,求她无论如何也要买下小姑娘,救救儿子的性命。

王氏见他们可怜,且对方也没有开高价,只要一袋麦子,她一心软答应了。

其实王氏决定买下小姑娘还有一个原因,是怕儿子将来像他爹一样娶不着媳妇,虽然他们家在当地生活了多年,可终究是外乡人,本地人面上不排斥他们,一旦遇到儿女婚嫁这样的大事,一般都不会考虑他们。

如果儿子像他爹一样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又不如他爹运气好遇到了她这个同样逃难来的外乡人,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

买下这个小姑娘养在家里头,不但能帮着她干些伙计,长大了还能给儿子做媳妇,这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而且一袋麦子就能娶个儿媳妇,怎么说都是她赚了。

就这样,王氏买回来的小姑娘就成了原主的童养媳。

小姑娘既然到了荣家,以前的名字就不能再叫了,王氏让她跟着他们姓荣,又取了冬麦这个名字,意思很明确,冬天用麦子换回来的媳妇。

那时候原主还是愣小子,整日只顾着和村里的小伙伴上山掏鸟蛋,下河摸鱼虾,对这个小姑娘的到来并没有太过在意,只当是多了个妹妹多了个玩伴,但随着村里人一口一个童养媳的喊,他才慢慢的把荣冬麦当成了自己的小媳妇。

荣冬麦到荣家的时候才五岁,但小姑娘知道荣家以后就是她的家了,她不用再挨饿受冻,也不用再四下奔波,虽然知道荣家人不是她的亲生家人,但她还是一口一个爹娘哥哥的叫得亲切。

她人虽小,但乖巧听话,干活也很利索,王氏越来越喜欢她,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

荣冬麦到荣家后两年,王氏多年没有动静的肚皮又鼓了起来,十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荣安,又过了两年生了一个女儿,取名荣娟。

原本人丁单薄的荣家变成了热闹的六口之家,荣大柱夫妻很是高兴。

在这个年代,家族越人丁越是兴旺就越是没有人敢欺负,所有人都以子孙满堂为福气。

高兴归高兴,多了这么多张吃饭的嘴,花用也大了很多,荣大柱和王氏只得更加迈力的干活,每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才能勉强让一家子吃个饱饭。

两口子是个疼孩子的,自己过得苦就算了,不希望孩子还跟他们一样过得苦,于是一商量打算让原主这个大儿子去镇上学点子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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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蛊仙途  云鬓添香  与春色相逢  暗卫在娱乐圈爆火了  睁开眼,我亲了男主的白月光一口  躺赢的科举人生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我在人外恋综里深陷修罗场  炮灰觉醒后被男主盯上了  团宠小可爱成了满级大佬  原始部落之发家致富  我见玫瑰  穿书:被大佬们盯上后全网沸腾了  闪婚成宠,温总他口是心非  团宠大小姐她只想咸鱼  一线太医,上岗演戏  教我如何不想他  七零笨蛋美人有个大商场  妖王的报恩  病态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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