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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喜欢就拿去吃。”
“哦!”叶美玲拿过他手里的棒棒糖,解开包装,含在嘴里,笑嘻嘻地看着他。
“真好哄。”钟一铭笑着继续给她处理伤口,一边叮嘱:“以后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东西,知道吗?”就算叶美玲现在长到一米六高了,可她在他心目中,还是那个不足一米五被小男生欺负的小萝莉形象。就算那时候她准备上初一了,他还是怕她在回家路上被怪蜀黍拐走。
“那你呢?”叶美玲的潜台词是:你也是陌生人。
“你觉得呢?”钟一铭无奈一笑,算上这次,他帮了她三次,这丫头居然当他是陌生人。
“可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叶美玲故意说谎,他是校草,她怎么不知道他名字。
“我叫钟一铭。”他有点郑重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叫叶美玲。”她也说出自己的名字。
“所以?”他笑,试问。
“我们不是陌生人,算认识的。”叶美玲含着棒棒糖,笑着说。
“那你以后不要再躲我,知道吗?”自从那件尴尬的事之后,小丫头总是见到他就跑,他几个哥们都以为他欺负过小丫头。
“嗯。”叶美玲点点头。
自从钟一铭给叶美玲处理伤口后,叶美玲也没有再躲着钟一铭了。不过在学校遇见的时候,叶美玲不会跟他打招呼,假装不认识的样子。因为钟一铭是校草,太高调了,她不想被人关注。
另外,钟一铭见到小丫头虽然不躲他了,可是一副假装不认识的样子,很头痛。小丫头,小学生,小萝莉什么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幼稚死了,一点都不懂他的心意!
他决定再也不要喜欢叶美玲这个幼稚鬼了!
*
若干年后,结婚证上,配偶的名字:叶美玲。
第10章番外三
话说景恒小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长得比芭比娃娃还漂亮的……小男孩。
就算身边的人见到景恒都赞他:“多可爱的娃啊,长得比女生还要漂亮。”
可是他内心一直坚定,他是一个比纯爷们的纯爷的男孩子;他是直男界最直的男生……
只不过他喜欢粉红色而已。
喜欢粉红色有错吗?
没错!
为什么直男不能喜欢粉红色?
他就是直男,他就喜欢粉红色……
他就是一个喜欢穿着粉红色的中性服装去上幼儿园,景妈无数次想让他穿蓝色衣服,他都是又哭又闹,死活不穿景妈给他挑的衣服。
最后景妈妥协了,由着他喜欢穿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长大不要变娘娘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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