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心患·“的确美人。”
没过几天,沈孟枝就后悔了。
楚晋得了鹦鹉,简直如虎添翼。他人在禁足中出不来,就派鹦鹉去挨家挨户地传信,一时之间,书院整日纷纷扬扬地下鸟毛雨。
这鹦鹉尤其喜欢往宋思凡的雅室跑。宋思凡是名门出身,但与这书院的诸多富家子弟不同,宋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燕陵三朝以来,宋家共出了五位大儒,其中就有宋思凡的父亲和兄长。
宋家家主宋晓岚,向来以清正廉洁为教条,瞧不起当朝徇私受贿之事,两袖清风亦自得,箪食瓢饮而自安。长子宋长风,是当朝诗圣,字字值千金。
宋思凡自幼深受父兄耳濡目染,在诗词文墨之道颇有造诣。不知怎的,楚晋那只名贵宝贝鸟也喜欢吟诗作词,一人一鸟不打不相识,很快就成了知己,惺惺相惜日日为伴。
齐钰为这事还找沈孟枝发了不小的牢骚,说有了那只鸟后,宋思凡压根不理他,搞得他整日无所事事,没事就往萤室跑。
沈孟枝一开始还觉得他这是玩笑之言,遂一笑置之。直到这些时日,他也亲眼见识了一下那只鹦鹉的文采斐然。
也不知道是得了楚晋的指示,还是鸟成了精,从某天开始,它开始频繁出入沈孟枝的门户。
沈孟枝睡醒披衣下榻,它便站在窗台上吟“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沈孟枝在院中修花理枝,它便摇头晃脑道“人比花娇花无色,花在人前亦黯然”。
沈孟枝煮茶闲看远山、抚琴来伴雨声,它便跳到桌案踱步而吟“满室天香仙子家,一琴一剑一杯茶”。
……
如此种种,多不可数。
这鹦鹉像是得了一句诗,就要跑来沈孟枝这边实践一番,炫耀一遭。若非它确实是只鸟,他简直有种被人调戏的荒唐感。
沈孟枝无可奈何,忍无可忍,终是杀去了宋思凡的雅室。
宋思凡抱着鸟,听完他的陈述后直喊冤:“师兄,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教它这么多!”
他怀中鸟儿尾羽苍翠,养尊处优,黑漆漆的眼珠扫了沈孟枝一眼,格外应景地吟道:“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沈孟枝:“……”
宋思凡:“……”
他一把捂住鸟嘴,悲愤道:“这句,这句是我教的!但你先前说的那些,当真不全是从我这儿学来的。而且,我也绝对没教它怎么调戏人!”
沈孟枝望着一人一鸟半天,叹了口气,道:“世子知道它从你这学了这些本事吗?”
“知道,”宋思凡点头,略显骄傲,“他还夸我教导有方。”
“……”沈孟枝道,“这鸟儿……”
他忽然一蹙眉,后知后觉地问:“它叫什么名字?”
宋思凡下意识重复道:“名字?”
话毕,他也反应过来,低头看向怀中鹦鹉,松了手,问:“你叫什么?”
闻言,这无名鸟高声道:“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鹦鹉想做只不留名的侠鸟,可惜此等抱负只保留了一炷香的时间,就被现实否决了。宋思凡周转几遭去找了它的主人,问起名字,便见后者略一沉思,随口道:“就叫言官吧。”
于是,这即兴而起的二字就成了鹦鹉的大名。言官整日恪尽职守,在书院四处巡逻,见了诸人,便驻足评头论足一番,虽然只是个空名,却颇具当朝言官风范。
齐钰听闻此事后,又找沈孟枝哭诉一通:“言官?这年头,连只鸟都比我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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