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6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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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呀,你们这是唱的是哪一出啊?怎么尽在这里给我败家?”

声音儿尖尖脆脆,又惊又怪,有点熟耳。

金凌收回横扫出去的一腿,眨眨眼,看向突然冒出来的女子。

那女子也抬了头瞅她,不觉就被这姑娘宜嗔宜怒的模样给惊到。

“咦,凤萧姐姐,怎么是你?这里……是回春堂!”

金凌脱口而叫,左右看了看这一室极为刚硬的陈设,甚是惊讶,心下没想到会遇上熟人,原以为这里是龙奕的地盘,结果不是。

***

程三娘一怔,娇妍的脸孔上也露出惊奇之色:“怎么?你认得我?”

她上下打量着,只觉眼前小姑娘面生的紧,并没有印象。

而且还叫她“凤萧姐姐”,这世上,这么叫她的很少很少,这么多年来,认得她的,都叫她三娘。

***

金凌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十几年不见了。

嗯,她记得很清楚,十三年前在龙苍时,正好赶着龙苍诸国战乱。他们来到西秦国时,这个国家也在打仗,所谓的诸侯争霸,烽火连天就是那样一个情形。

有一天,她和姑姑他们被乱军冲散,她怎么找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些随从,便跟着难民一路往鍄京而来,沿途留下了记号。后来,她在半路遇上一个长的很像燕熙哥哥的少年。

那是一个很不正经的男孩子,嘻嘻哈哈,说话随性,很阔气很有钱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来历,反正很好玩,很会吹牛,也很会打架,和熙哥哥有得一拼。

小小的她,为了不至于饿肚子,就拼命的缠上了他,扮可爱,扮无辜,骗吃骗喝骗同情。

但是,这个少年很会“拈花惹草”,她很讨厌他上青楼去玩耍——娘亲说过,男子汉要堂堂正正,终日流连在烟花之地,成不了气候,于是就在他身上下了一味“闻香疹”,只要一碰女儿香,就会生红疹……

想到那些事,金凌不觉轻轻一笑,目光一闪一闪,放出晶灿灿的光华,晶光流转,灵气逼人:

“凤萧姐姐可能不记得了,十三年前,我曾来过回春堂的……”

***

“十三年前?”

程三娘凝神回想。

十三年前,她记得自己才十七岁,那一年,她遇上了自己喜欢的男子,又结识了一个龙奕,然后……

“我是琬儿啊……凤萧姐姐可还记得……十三年前,有一天,有个满身长满红胞的小鬼急冲冲跑这里来找你,叫什么来着?对了,那臭小子叫虎头……哈,我一直觉他叫狼头比较好,整一只就是小色狼……”

金凌噗哧噗哧直笑,想起当年那小子发疹时那囧样,就想捧腹大笑。话说,以前,她从来不敢整燕熙哥哥,因为燕熙哥哥实在太厉害,她只要动一个眼珠子,他就能知道她要使什么坏,可那个小子不一样,不知她底细,整弄起来倍儿爽,倍儿有趣。

“什么?你是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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