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5章(第2页)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怎奈卿卿动人心  表象高贵  神医小农女  网恋毒舌导演翻车后  我同桌他好可爱  川流复始  影帝的娇O白月光离婚了  栽跟头  江湖遍地是奇葩  诡行天下  四合院,我要找稳定工作  招惹顶级绿茶Alpha以后  明明可以当爱豆,我选拿冠军  怨气撞铃  凶神不煞  白山县怎么还没上热搜  被美人邻居掰弯才不算打脸呢  红楼梦贾赦要拨乱反正  龙骨  兔子就吃窝边草  

热门小说推荐
拜师九叔

拜师九叔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红楼之庶子风流

红楼之庶子风流

现代医生贾宗过劳而逝,穿越成红楼梦中最没存在感的庶子贾琮。...

一世之尊

一世之尊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