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于夜祚,倒是如原剧情里那样,深受帝王重视。他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储君人选,文韬武略,皆是上流。传言说,夜祚的武功在世间可排的上前三,他最厉害的就是一身剑术,网罗了各家剑术的精髓,融汇于自身。
所以,根本不会存在误伤这种可能。
那么,又是为何?
为何要帮她?
林清时将树根撤回来,将方虚子的尸体甩到一边,眼神落到躺在地上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夜祚身上。
他今日穿了一身黑袍,更衬得他面若白纸,大片大片的血液从他身下汨汨流出,渗湿了他黑色的长袍,在上面留下一片片深色的痕迹。不用去看,林清时就想像的到他伤得到底有多严重。他粗重的喘息和剧烈鼓动的胸膛,无一不昭显了他此刻糟糕到极点的状况。
临死之际,夜祚眼前一花,突然划过了他前半生的种种。
他出生在一个非常好的时机,他父皇在他出生的那天统一了天下,所以他得到一个祚字,祚者,为天赐福之人。他父皇这是想要通过他的名字告诉世人,他自己乃是天命所归之人,从而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
前二十年,他过得顺风顺水,只等父皇一去,他就可以成为这天下的主人。直到遇到花涵,一个世家的贵女。世族的贵女很多,花涵只是其中之一。然而,她有一点是其他贵女都比不上的,她是一个除妖师。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妖存在,遇到花涵之前,他一直以为那是只存在于神鬼异志里的生物。妖啊,那是传说里可以长生不老的物种,若是他能够有幸见一见就好了,看看究竟是什么神奇模样,为何会如此受到上天偏爱。
但后来,这种简单的想法变了,他从花涵那里得知,人也可以实现永生的愿望,只要——找到传说中的妖王。
永生的诱惑太大,让他做什么来换他都愿意。何况,这之后,等待他的会是那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奇力量,呼风唤雨,摧山移石,他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永生的帝王,他不需要像父皇一样,辛苦征战几十年才得到一个被历史铭记的机会,他将会见证历史,成为历史的缔造者。
于是,他跟着花涵去了莲岳山,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妖王。
可是,妖王没有找到,他却丢了自己的心。
他心动了,对一个已为人妻的女人。
现在,他才知道,原来他爱上的那个人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妖王。
当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他想要杀她,却爱上了她,最后还心甘情愿的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去莲岳山,这一次不为寻那永生,只为和她遇见,再见一次那美丽的容颜,听她唤一次,“夜公子。”
鲜血覆盖了他的眼睛,他的眼前一片火红,耳畔仿佛又响起了那一句,“夜公子,这世上真的有妖吗?”
有的,真的有的。
这一次,不必她问,他就会告诉她,他见过了,很美,也很厉害,一下子就勾去了他的魂魄。
……
林清时忽然捂着胸口低低的呻吟了一声,看到这样子的夜祚,她忽然有了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
妖楚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夜祚,也有些懵,夜祚帮了清清,他却……杀了他。妖楚化作人身,呐呐的说:“我……我不是故意的。”他看着林清时恍惚的神色和难过的表情,心头一慌,“清清,清清,你没事吧?”
林清时摇摇头,眼神渐渐清明起来。
这时,晋江一号的声音突然响起。
“叮!1001号任务者林清时正式任务《除妖师皇后》完成。”
再一看,刚刚还吊着最后的一口气的夜祚已经没有了丝毫生命迹象。林清时看着他惨白的脸,再想去寻找刚刚的那种熟悉的感觉,已经找不到了。
林清时冲身边的妖楚摇摇头,“我没事,咱们将这里处理一下吧。”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勾人小妖精,王爷欲罢不能 [快穿]拯救炮灰BOSS 宠文结局之后 虫族的雄性 不平则鸣 老婆一觉醒来不高冷 古穿今之闺秀的日常生活 小公主一挥手万界都得抖一抖 [快穿]当虐文女主重生后 穿越之穷尽一生的爱 女配的婚途[穿书] [快穿]炮灰者的心愿 木系少女的八十年代生活 魂穿七零军官爱上豆芽菜 [重生]星中有你 傅家宝树 [系统]完美男友 大红灯笼高高挂 矮个子在男多女少世界 当个学霸好难[古穿今]
少年张宵,惨遭家族诬陷,嫡长孙掠夺血脉。垂死之际,打开神秘天宝—太极八卦图,得神秘断剑。从此觉醒无上剑道天赋,横扫百族,威压万界。登顶剑道之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剑道圣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剑道圣尊...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又名四大校花联手曝光了我的首富身份连班费都交不起的农二代,竟然让校花疯狂倒贴,陈凡自从被校花撞飞后,意外获得神奇能力。不但可以透视,鉴宝,甚至可以预知人的气运从此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随便在古玩街上捡个漏,股市捉个妖,赌石市场逛一逛,一不小心苟成了世界首富。原本只想做个低调的隐形富豪,没想到这个秘密被四大校花知道了,她们竟然联手曝光了我的身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校花撞飞后,我苟成了世界首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被校花撞飞后,我苟成了世界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