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9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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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没跟我认错,我才不要主动去呢,搞得好像我输了一样。”

陆淮洲叉了一口面放进嘴里:“味道不错,”然后继续跟那人说,“都是亲生的,这有什么输赢?”

“哼”,那位老板轻哼了一声,从身后摸出两个信封,递给陆淮洲,“一个给你,一个给那小子。”

陆淮洲先拿起给自己的那个信封捏了一下,眼中突然流露出了惊喜,得意地挥了挥信封:“谢啦,”然后才把另一个信封收入口袋,“保证带到。”

这顿饭没花一分钱,陆淮洲让第五天拿出几欧给那位服务生当小费,就是全部花销。

第五天对自家老板薅羊毛的本事更加佩服了。

飞机起飞是在夜里,经过一段时间的平稳飞行,周围的旅客基本都睡着了。偶有那么几个还醒着的,也都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没有人出声打扰。

第五天和陆淮洲都没睡。

第五天在用手机自带的计算器计算本次出行陆淮洲所花费的金额,准备回去之后立马向海洛斯提交待支付账单。这是他承诺过的,给陆淮洲的费用每分钟一百块。

陆淮洲则悄咪咪掏出了那个从餐厅拿到的信封,跃跃欲试想要立刻打开看看。

他的动作是不大,但第五天的座位就挨着他,所以看到他拿出信封,视线也从账单上移了过来。

那信封里的东西并不平整,压了一路现在隐隐透出了一个轮廓,明显并不是一封信。

陆淮洲注意到了第五天在盯着自己看,与他对视了一下,做了个极为夸张的动作,把悬疑氛围拉满,以非常缓慢的速度打开信封,把里面的东西从中抽了出来。

看着陆淮洲拿在手上的那东西,第五天小声嘀咕:“羽毛?”

“羽毛笔。”陆淮洲纠正道。

后知后觉自己的得意的声音有点大,陆淮洲左右看了看,还好没有吵醒周围的人。他这才小声给第五天科普起这支羽毛笔的来历。

那位餐厅老板名叫刘华中,看着是个人类,其实本体是一只鸽子,是那种活了很多年的老鸽子。

在它作为一个普通鸽子刚出生的时候,欧洲正是使用羽毛蘸墨水的年代。

简而言之后来他机缘巧合成了妖,又通过自身努力在欧洲这片土地上扎根立足,拔自己的羽毛做笔。

偶然一次他发现,自己左边翅膀的羽毛如果自然脱落的话,用来做羽毛笔可以随着主人的意想自动书写,这件事他瞒了很久,因为怕被人薅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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