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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把协议拿出来,你先等一下。”于是就进了次卧,从台灯底下拿出一叠纸来抽出其中一张,刚想走出去,却看到他竟然跟着我来到了门前,就站在门口,正打量着我的房间。由于是次卧没有附带卫生间,所以一间很宽敞的空间一览无遗。一张双人床占据了相当大的空间,上头铺着我在大学时候时候用的蓝白床单,单人的,而另一边则空着,枕头也只有一只,棉被上是绿色的素花,很淡雅,是我搬来这里之后新买的,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只小闹钟,也是大学时买的,催促我起床,就是有些不大准点儿,人家别的表是越走越慢,它是越走越快,很神奇,对它,我一直呈膜拜态度尊敬着,然后是一台床头灯,不属于我,是张叫兽留在那里的,小柜下面三排抽屉,里头放着我的一些杂物,比如睡不着觉时翻看的杂志和平时工作上用得到的一些书籍,墙边一排大衣柜,但我能用上的却太少了,把我四季的衣服都摆进去也只装满了其中一只的一半不到;墙角随意放着两只装饰椅,艺术性太强,我有点欣赏不上去,因此对那两只椅子我也只保持着高度膜拜的心,一次都没敢坐过,一个不大的小阳台上放着几盆好养的仙人掌,刺球球毛茸茸的,很可爱,小阳台上晒着两件衣服,底下用水盆接着滴下来的水。
没了,这就是我全部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明白有什么可看的,但他还是站在门口认真看了很久。
“呃……咳,”拉回他的视线,我把协议拿出来递给他,然后走到门口关上门,将他带到客厅。我还是觉得不该给他看我的私人生活空间,感觉,怪怪的。
他也没对协议上的条款有什么异议,于是就当场签了字,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然后又约定了搬东西的时间他才离开。
我以为,事情应该很简单,他把要存放的东西放进来,然后转身离开,一个月甚至两个月都不会再踏入到16楼来,但,显然,我想的的确是太过简单了。
丁染墨第二天就把东西都搬了过来,可我实在是看不出那些东西有什么可存放的,重要的和私密的都不应该放到民宅来,所以那些东西的存放价值实在是有待商榷,然后接着让我意外的就是他竟然第一天搬来这边就在这里睡下了,美其名曰:迫不得已。
我发现,迫不得已真是个好词汇,什么事情只消这么一说仿佛什么都能被理解似的,但我也只能干瞪眼,应该协议上并没有注明“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应该如何。
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也许,丁染墨比我更有做流氓的潜质也说不定。
而且,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房间里明明有洗手间他却偏偏喜欢跟我抢那个共用的,大早上的跟他挤在一起对着镜子刷牙洗脸,看着睡了一夜我那头乱到跟鸟巢差不多的头发支棱得快飞起来了,眼睛也睡肿了,实在是丑陋得可以,而他虽然也很狼狈但显然比我看上去要清爽很多,只要看到我和他之间的对比,我就想直接撞上对面的那面镜子。“你房间里不是有洗手间吗?”我问。
“哦,那个洗手间有点漏水。”
“哦。”我脑子里琢磨着哪天把它好好修一修吧,至少看着人家房子得尽到责任,不能眼看着房子漏水吧。
我用水把头发稍微打湿,把自己的那头乱发试图压平顺,然后就跑到冰箱那,把酸奶、面包和苹果拿出来开始吃掉我的早餐,接着就看到丁染墨一脸孤零零被冷落的表情看着我吃那些东西。说实话,我真想对那个小眼神忽略不计来着,可,他娘的,谁让我眼神好来着?!谁让我心肠好来着?!张放说的对,路边有条流浪狗我都能第一时间给它当娘去!真他娘的!于是,就把酸奶、面包和苹果让出一半来给他。两人坐在餐桌旁迅速解决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然后我就抓起包包穿上鞋直奔地铁站。刚打算进地铁站旁边就有辆小灰车停了下来朝我按喇叭,我一回头,正是丁染墨,“要我送你吗?”朝阳在他脸上洒下温暖的光,也将他的微笑变得更加柔和,可我实在是没啥心情去欣赏,“诶,不用了,我要赶这班地铁了,你也赶紧走,再不走就要堵车了。”说完一挥手就钻进了地下通道去了。
接下去的日子柴米油盐,对我来说还要外加一样儿:还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日常得不能再日常。但,很多东西还是在悄悄发生着改变。我发现我会比平时起的还要早,用鲜奶代替了酸奶,我会把鲜奶放在小锅里煮好放进玻璃杯里,等温温的时候再倒入些蜂蜜,面包上也都涂好了果酱或蜂蜜放在碟子里,然后也会煎上两颗蛋,嫩嫩黄黄的端出锅来带着诱人的香味,我会解决掉我那一份,然后拿起包转身去赶地铁,等我晚上下班回到家的时候桌子上的那一份就消失掉了,连杯子碟子都被人收拾过了。
我一直以为他会短期住一下,但却想也想不到,他竟然一个星期天天晚上在这住,连周末都不回家去。我这早上起来准备早点的习惯就是被他这一周又一周的“迫不得已”而习惯出来的。没办法改掉了,生物钟会自动更新,连那个小闹表都用不上了,到了那个点儿,准醒!然后就开始收拾自己,准备早餐。
有的时候我也会问他,“你都不给家里打个电话的吗?”
他就笑,“不用,我爸最近正忙着搞军事理论培训,我妈……跟月灵去欧洲买东西去了,你也知道年纪大了退休之后倒闲不下来。”
说到秦月灵,我也只是尴尬的点点头,看他的表情,似乎是一点也不在意在我面前提起她。既然他自己都不在意,那么如果我去在意……显得我太小家子气,于是就不再问。
晚上从公司回来我也会在楼下的小饭馆多买一份米饭和炒菜上来,当然,赶上心情好、体能佳我也会自己下厨做些可口的东西。他偶尔也会帮忙买些肉菜之类的材料,回来之后就看着我在厨房做,也会伸把手帮我洗洗东西、剥剥皮。
下午正跟小组的人探讨问题的时候我的手机里传来一条短信:今天晚上吃什么?我买回去。
我利用主任发表高论的间隙给他回了一条:晚上想吃鱼香茄子和麻婆豆腐。
过了一会,又一条信息传了过来:好,是我买回材料我们自己做还是在楼下买已经做好的?
我就回:买回去,我做。
他回:好。
然后,手机就安静了。
回到家的时候刚一进门就听到厨房里有声音,放下包包换上拖鞋直接奔去厨房,却看到丁染墨正一头大汗的边看着旁边的一本书边做着饭菜,锅里也正咕嘟着什么东西,味道很香。听到声音他就回头看,看到是我就朝我笑了一下,露出那口整齐好看的牙齿,“我……我想试着自己做一下,果然很难,我是照着食谱做的,就不知道那上头写的对不对?!你换下衣服,等下来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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