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沈昀端着饭菜从厨房出来,看到姜末表情不对,目光往外一瞟,微微一凝。
姜倚澜身后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气势非凡,正是和姜末有过一面之缘的林采栎。
姜倚澜招呼人进来,“小林快进来,别客气,末末给客人拿双拖鞋过来”
不等姜末应声,沈昀突然插话,“我来吧。”
说着走过去,把手里的碗筷递给姜末,“去盛饭。”
“哦”虽然还懵懵懂懂的,但她下意识觉得沈昀不太高兴,乖乖的听话去厨房盛饭去了。
林采栎本来在看姜末,此刻把视线投到沈昀身上,这就是传言中姜末的老公
沈昀穿着白衬衫,因为刚才在做饭,袖子撸起来,身上还戴着围裙,一副家庭妇男的打扮。
他轻车熟路的打开鞋柜,找到一双男式拖鞋出来,弯腰放到鞋架上,道“家里没有新的拖鞋了,穿我的不介意吧”
林采栎自然不介意,道了谢,换上鞋,姜倚澜朝里喊“末末,多添一副碗筷。”
“知道了。”姜末应了一声。
姜倚澜介绍,“这是我女婿,沈昀,这是我签的那家公司的老总,林采栎,那是我女儿姜末末,就不用介绍了。”
林采栎微笑,“不用,我就是为姜小姐来的。”
姜末听见这话出来,把碗筷摆好,看林采栎的眼神就有些心虚。
为她来的
是不是找她来要钱的
她还记得自己踩坏了人家一双鳄鱼皮鞋,应该挺贵的。
沈昀看她一眼,抿着唇没吭声。
姜倚澜“来来来,先吃饭,边吃边说。”
老一辈的人,就喜欢在饭桌上谈事情。
姜末坐在沈昀旁边,正对着林采栎,吃得心不在焉的,在脑子盘算那双鞋到底值多少钱,她的钱都给沈昀了,自己手里只留了一丢丢,如果不够赔还得找沈昀要。
好丢脸。
沈昀给她夹了一块她最喜欢的粉蒸排骨,她心不在焉的放到嘴里,然后被骨头咯到了上腭,疼得唔了一声。
沈昀又气又好笑,看着她眼泪汪汪的模样,无奈道“姜末末,你是不是还得我把骨头抽了喂你吃”
姜末脸红,这个流氓,有外人在呢,多丢她一家之主的面子。
她下意识去看林采栎,正好和他的目光对上,更觉得丢人,忍不住去瞪沈昀。
沈昀注意到她的视线,胸口一股闷气上来,憋得有些疼。
他看向林采栎,问“林总来找末末有事吗”
姜倚澜“哎,对了,小林你说你十几年前就认识我女儿,怎么回事”
就是因为这个,他才带林采栎来家里。
他今天去公司,因为王权小号的事情曝光,成了公司的大名人,到处都是找他打听女儿的事情的。
他应付完这些小年轻,准备回家的时候遇见林采栎,林采栎说他十几年前就认识姜末,想见见她。
他寻思着,见见也好,让末末直接拒绝林采栎,省得他总想连末末也签了。
于是就把他带回家了。
十几年前就认识沈昀正准备夹菜的手一顿,把筷子放到在桌上。
姜末也懵了,十几年前就认识她她怎么不知道啊
林采栎面带微笑,看起来衣冠楚楚,成熟稳重,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
十几年前他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他和姜末认识和夏进颇有共同之处,当时也是在游戏里认识,十几岁的少年一生中唯一的败绩来源于一个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女孩子,这对他来说无异于奇耻大辱。
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夏进冲动,当时就选择了找姜末报仇,被狠揍一顿之后服了,认了老大。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凡人修仙记 末世之全能大师 都市俗医 捡到一只星际A 恶魔弟弟爱清纯姐姐 王爷他重生后独宠白月光 全道门都欠我一个人情 穿成女帝后放飞自我 女配还不学习是会死的 浪潮 叫一声哥哥 快穿之叫妈也没用 我年纪轻轻想守活寡[穿书] 我好像不是世外高人 无限归来之超级警察 摄政王妃娇宠日常 大院作精万人迷 快穿,我靠生子修得狐仙 渣A穿书成恋爱脑后决定创飞所有人 狗血脑梗笔记(乱伦)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日更6000昭昭赏花灯的时候被拐卖了,拐子还没把昭昭卖出去,就被官府抓个正着。面对粉雕玉琢却没有去处的昭昭,林家当家夫人拍了板,不就是多口饭吃吗他家养了乡里都说林家是个厚道人,把养女宠上了天。但...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