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十一
宁朦哀怨地看了他一眼,而后不情不愿地伸手接过那袋垃圾。
陶可林靠在门框上,看着她走过去按了电梯,忽然明白为什么他姐会以为宁朦和他年龄相仿。
她今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双排扣呢子大衣,淡褐色平底小牛皮靴,头发卷了一个揪揪高高地盘在后脑勺上,妆容很淡,口红是橘色,衬得整张脸白皙又精致,这么一看,确实有装嫩的嫌疑。
本来人家都要进电梯了,他又忍不住脱口而出了一句:“早点回来。”
宁朦一愣,抬手按住电梯门朝他看去,不明就里的啊了一声。
陶可林歪头笑了笑,对上她不解的视线解释:“我今晚要赶封面,你要是早点回来我们就能早点开工,就不用熬夜了。”
宁朦哦了一声,又问:“你昨晚才熬过夜,今天要不还是休息一下?”
他摇头,“这几天就要完成,下个礼拜我就要赶另外两篇稿子了。”
他的语气很是自然,也没有半分抱怨或是责怪的意思,宁朦却又内疚了,连忙承诺:“我尽量早点回来。”
陶可林牵了牵唇,直到电梯门合上了才回屋。
陶可欣坐在餐桌前,一边往陶可林碗里夹他喜欢的菜,一边调侃:“难怪耳朵一直像只兔子一样竖着呢,原来就是在听隔壁的动静。”
陶可林低头吃饭,没有理会她。
饭后陶可欣收碗进厨房,发现厨房的垃圾还好好的在那,忍不住拉着陶可林进来问:“你说你丢垃圾,你丢的哪袋垃圾?”
陶可林随手一指,“就台上那袋黑色的东西啊,不是垃圾吗?”
“混小子,那是你妈特意给你挑的海参!”
***
出了小区之后宁朦东张西望好久都没看到莫绯的车,莫绯在车里看着她就站在车前,还傻乎乎的四处张望,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就是你面前的雷克萨斯。”
宁朦吓了一跳似的回头,就看到莫绯那张精致的脸蛋。
她上了车才发现驾驶座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毛衣人,他握着方向盘,闻声回头朝她笑了笑,眉眼间透着一丝无奈。
宁朦反应过来,自己今晚又要当电灯泡了。
她夹在中间挺难做人的,她知道莫绯不想和宋清独处,也知道宋清的心意,可是这两人都没有明说,她也只能死憋着。
车子开出城区,绕了一圈之后在临江的一栋建筑前停了下来。
宁朦认出了位置。
西屋料理店在阿大的吃货攻略里,是排名第十的。
倒不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而是因为贵,且难预约,阿大她至今未能尝过,所以才被她勉强被排到第十位的。
这间餐厅也是莫绯最喜爱的餐厅之一,星级厨师,顶级食材,不仅要提前预约,就连菜单都是提前拟好,食材当天空运。
宁朦曾经来过一次,是姚琛带着来的,她至今仍然对那个芝士焗大明虾念念不忘,姚琛曾说有机会再带她来的,但是没等到那个机会,他们就分手了。
今天托了宋清的福能再次来到这里,宁朦决定把宋清荣升为心目中的男神了。
电灯泡什么的谁管他呢,美食才是王道。
这建筑的楼层虽然不高,但是面积却不小,停车场里几乎停满了豪车。
大厅里坐满了人,他们由服务员带着,畅通无阻地直接到了二楼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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