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68章(第3页)

不,他绝对是厄运之子。

出门必出事的那种厄运体质。

偏生他大概是又跟着歇牧尔久了,传染了祭司大人的强迫症,不把那些撞到他手里的事情解决了他就浑身不舒服,看着那些可怜人他也不忍心丢下不管。

于是,他就将每一件撞上来的事情都解决得干干净净。

结果,时间一长,他就莫名其妙变成了王城子民口中的‘贤明的王子’了……

伽.(厄运之子).尔.(出门必出事).兰表示他不想说话。

…………

……………………

塔斯达位于亚伦兰狄斯的西北方,坐落在尼亚平原之上,三面环山,剩下的一面有一半与亚伦兰狄斯接壤。

这个国家很小,大概还不到亚伦兰狄斯的五分之一。但是,虽然小,这个国家却不容小觑。

如果说亚伦兰狄斯的骑兵天下闻名,那么塔斯达则拥有着被世人公认的最强悍的步兵。

拥有三千塔斯达重装步兵即可征战天下。

大陆之上如此称颂着塔斯达的步兵。

不过幸好,虽然塔斯达人军事力量强盛,但是一直以来和亚伦兰狄斯的邦交都很亲密,是亚伦兰狄斯重要的盟国之一。

正是因为如此,卡莫斯王才会快马加鞭地赶回王城。

伽尔兰只在书籍以及导师教导的知识中听说过这个国家,并没有亲眼见过塔斯达人。亚伦兰狄斯人对这位邻国是极为友好的,他听侍女说,今天塔斯达人进入王城的时候,不少市民都在街边欢呼,迎接他们的到来。

瞅了瞅天色,已经入夜了,虽然卡莫斯王今晚有安排晚宴欢迎塔斯达人的到来,但是并不怎么正式,只是宴请塔斯达人的首领而已。那么,其他的塔斯达人现在应该是在接待客人的行宫之中休息。

嗯,必须得去偷偷看一眼啊。

按捺不住自己好奇心的王子如此想着,毫不犹豫地就这样做出了决定。

将一头金发扎起来,换上一身普通侍卫服装的王子驾轻就熟地翻墙偷溜了出去。

凭借着自己对王宫的熟悉,伽尔兰通过僻静的小道溜到了王宫外侧那座专门用来接待宾客的行宫附近。因为已经入夜,天色昏暗,行宫附近巡视的侍卫也并不多,所以他成功地溜进去,藏在庭院隐蔽的小道里偷偷往外看。

偌大一个庭院此刻都是塔斯达人,他们三三两两地散开,或是三五人聚集在一起喝酒,或是两人两人地待在一处僻静地低声交谈。

伽尔兰左看看右看看,顿时就忍不住感慨。

不愧是号称拥有最强重甲步兵的国家,看那些塔斯达战士,一个个人高马大的,身体壮硕强健,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彪悍且不可冒犯的震慑力。

不过这也难怪,因为塔斯达是一个完全的军事化国家,所有的塔斯达人从小就要受到严格的军事教育,因此,每一个成长起来的塔斯达人都是身经百战、英勇无畏的战士。

这时,有两个塔斯达人一边交谈着一边向这边隐蔽的树林里走来,伽尔兰赶紧往更深的森林小道里走了几步。

他看见那两个塔斯达人就站在树林中说着话,两人都在笑着,看起来心情很好。

看着看着,伽尔兰总觉得有点古怪。

说不出为什么,总觉得这两人之间说话的样子很不对劲。

虽然他听不懂塔斯达语,但是他就是觉得……这两个人说着话的样子……那彼此间眉目含情的样子……

嗯?

他用了什么话?

眉目含情?

两个大男人眉目含个鬼的情啊!他怎么就用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词语?

就在伽尔兰心里疯狂吐槽自己的时候,再抬眼一看,他瞬间就傻了眼。

只见那两个塔斯达男人已经拥抱在一起,热切地亲吻了起来,俨然一副热恋中的情侣的模样。

不,那啥,等等!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清穿]从小佐领到摄政王  小祭司的养猫(狮)日记  诸神!  好久是永远(gl,ABO)  我在漫威肝属性  杀神归来:岳父大人,我来继承家产了  捡个公主当娘子  法铃情缘  战锤:炼人皇幡,当人皇很合理吧  替身大舞台(NPH)  卿卿似玉  年代假千金下乡,撩汉搞钱样样行  我在日本综艺当灵媒  再会你  男主又被玩坏了(快穿)NPH  死亡游戏:开局欺诈师,假扮神明  我职业选手玩其他游戏怎么了  狗血文里窝囊废的她  永噩长夜  妖女乱国  

热门小说推荐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玄门大师是神医[古穿今]

玄门大师是神医[古穿今]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