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73章 枪借我用下(第1页)

项海澜无论穿越前还是穿越后,都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东北出生,京城上大学,穿越前只在出差时来过两次沪市,匆匆而过,连外滩都没逛过。

没有现代经验作对比,南方与北方环境差异,大城市与乡村巨大的人文差距却能感同身受。

先是人,汉达县除了人群聚居的村屯,兵团,走在路上半天遇不到一个人的情况再正常不过。

沪市则不然,不光大街,连小巷子里都是摩肩接踵的行人,人人人人人项海澜,金熠人人人人人……

小项竟在七十年代末体会到黄金周小长假的拥挤感,够她稀奇大半天。

其次是风,黑土地冬天的白毛风能让你秒变白毛女,吹得你直不起腰,睁不开眼,其他时节则是带着泥土香气,青草香和粪肥味道的各种风。

沪市没风,空气是凝固的,但有城市味道,是那种混杂了潮湿,甜腻和生活气息的复杂味道,没了旷野的清爽,却有一种沉淀的丰腴。

还有建筑,跟冰城又是不同,冰城的教堂有着浓厚的俄式风格,总结起来一个字,大。

沪市除了办公大楼的高耸,一排排的石库门房子则多了接地气的生活毛边。

最后才是人,项海澜最关心的着装风格,公社的姜干事没说错,沪市人够摩登,在审美保守的七十年代就敢穿会穿,三月虽然还潮湿阴冷,街上好些人都穿着轻薄,收腰款式衣服还不老少,姑娘们的身条都优美极了。

昂贵的的确良面料在沪市大街随处可见,搭配也花了好多心思,各种假领子,毛线钩织的领子就不说了。

有人穿了一身孔雀蓝棉质运动装,裤脚则故意露出玫瑰粉色的袜子。

亮蓝配亮粉,审美大胆且十分有品。

小项乐了,她喜欢爱美的城市,沪市来对了。

她光顾着看人看景,没注意身旁的金熠魂不守舍。

重新回到阔别将近十年的故乡,一句话不足以形容他的复杂情绪,他能忍,定了定心,先把卖单儿的小项拉到一条人最少的狭窄弄堂。

没人的地方太难找了,他离开沪市时也没见过这么多人啊。

拜项家父母所赐,他们的行李快堆成小山了,金熠提前看好了,这条弄堂是火车站附近的街道生产组一条街,有家具厂,瓶盖厂,进出人比较少,让项海澜把东西收起来,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出去,不会被人现。

绿皮火车就是好,居家旅行必备。

收好东西轻车简从,学校还有一个礼拜才报到,这周要外宿,先把住的地方解决。

项海澜预判到结果,但还是低估了沪市住处的紧张程度,连问了三家国营旅馆都没房间。

火车站附近旅馆不好找,两人又走了很长一段路,去淮海路附近找住处,问了两家还是满房。

好不容易有一家有房,只剩一间没窗户的,房间里只有一张一米不到的小床,没法睡两个人。

前台接待的服务员说,从年前开始,沪市的大小旅馆一直爆满。

这不,不等两人出门,唯一剩下的无窗房就被一个拎着大包小裹的外地回沪考生定下了。

“我家别说睡觉了,连站着的地方都没有,先把这几天对付过去,等学校开学就有地方住了,这四年我都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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