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一百九十四章 斩上古体修(第3页)

大量在云海武馆学习一两年,出身清白,品行俱佳的年轻弟子在修行过简化真经之后,境界突飞猛进。

如今更是得到“一步登天”会。

参军之后,直接就被授予军官。

他们的任务并不是开疆辟土,而是去守土!

连同大量年轻读书人一起,被派往这两个月收复的那些城池当中。

文人主政,武者守城。

既然已经拿回来,那就要永远的拿回来,决不能再失去!

整个赵国已经彻底沸腾了!

之前任谁也想不到,所有汉家子弟心心念念的北伐会来得这么快,战果会如此丰硕。

这在过去三十年,是连想都不敢去想的一件事!

赵旦、李朝恩,这两位昔日军神,再次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寒江节度使卢童这位中生代将领,先有一阕满江红,如今又有如此骄人的战绩,被无数赵国百姓所敬仰。

然而真正让所有赵国人发自内心的喜欢,并疯狂崇拜的,依然还是那个已经当了王爷,却依旧一身江湖气的煜公子!

这世上有一种很玄妙的东西,叫做路人缘。

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天生就讨喜。

哪怕是完全陌生的、不认识的人,也会对这种人生出天然的好感。

宋煜出名伊始,先以文采惊天下,后以武功动人心。

随着他那些英雄事迹一桩桩一件件流传开来,毫不夸张的,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成了整个赵国的“国宝”。

男女老少心目中的“英雄”!

对他来,路人缘这东西,看起来甚至都没有多大用处了。

然而在这场北伐战争中,依然还是呈现出了巨大威力。

明明大家都在北伐,明明四路主将各有千秋,在齐国内部空虚,无力抵抗的情况下,没法谁打的更牛逼。

可最受宠的那个,只有宋煜!

甚至在海晏河清的朝堂之上,官家夸赞宋煜的次数,都远胜过其他三人。

十月二十六。

深秋。

开封府外。

李朝恩部和宋煜部终于再次兵合一处。

没有选择围城,只是在开封城外三十里安营扎寨。

披着一件大氅的李朝恩在宋煜搀扶下,站在军营外,遥望着这座古城。

眼眶微微有些湿润,感慨万千!

“当年咱家还是个太监,就站在那个位置”

他用指着封府城墙的一个方向:“看着四面八方乌央乌央的齐军,满心惶恐和绝望,身后城中百姓哀鸿遍野”

“咱家死都忘不了,那群人攻入开封后的所作所为。”

“当时齐坤率领的部众已经打到襄阳城,那时候的他们,就跟现在的咱们一样,摧枯拉朽,所向披靡,连像样一点的抵抗都见不到。”

“齐坤坐镇襄阳,已经懒得再往南打了,开始下令,让东京城这边源源不断往南送女人。”

“先是青楼、教坊司的妓女,然后是处女,再然后就是宫里面的后妃和帝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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