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李长春坐下,端了酒杯:“头一回见面,我硬是要请,人家肯定抹不开面子。这姑娘心眼正,是个不爱沾光的性子,你说我非得掏钱,她肯定不跟我过来,这样一人一半刚好,人家面子上也好看,我也能打听些事,至于说钱的事,有一就有二嘛,反正我这个假期才开始,往后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呢,不急。”
大师傅也就是胖子笑的肉都颤了起来:“还是你想的周到。”
不说李长春怎么样,就说沈临仙和王国华从招待所出来,沈临仙叫王国华先在书店门口等一下,她骑车又赶紧找了武二杰。
武二杰还当沈临仙忘了什么事呢,赶紧迎上前问:“沈小姐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沈临仙坐下来轻轻一笑,挑了挑眉:“没什么要紧事,就是跟你们打听一个人。”
武二杰听了拍着胸脯道:“您说,咱们县里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就没我不知道的。”
“李长春。”沈临仙轻轻吐出这个名字来:“你知道吗?”
武二杰一愣,随后一拍大腿:“太知道了,这人可不简单啊。”
沈临仙皱眉:“说仔细点。”
武二杰也拉了把椅子坐下,细细说道:“李长春的爹是咱们镇上派出所的所长,他爷爷原先还当过邻县的县长呢,他二爷爷好像在军队,还是个什么官,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李长春十八岁当兵,第二年就立了军功,后头提了干,可是他还不满足,愣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了军校,现在可是正经的军官,要说吧,这李长春的家人都挺不错的,李所长也算是个好官,李县长吧,早年间也给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人们说起他们家来,都说是难得的正经人家。”
他一边说,沈临仙一边点头:“这么说,他的人品应该不错?”
“不错,不错。”武二杰一挑大拇指:“正经的不错呢,虽然说吧,李长春长的不怎么样,看起来有些凶恶,可人是真不赖,又厚道又知道心疼人……”
沈临仙听完起身,大力的拍了拍武二杰的肩膀:“得,以后跟着我干吧,亏不了你。”
武二杰大喜,赶紧起身点头哈腰道:“沈小姐,哥几个早就想跟着您了。”
沈临仙又笑了笑,叮嘱武二杰一句:“还是那句话,这段时间老实窝着,别惹事,刚才街上有个抢包的给抓着送派出所了,听说判了好几年刑。”
就这么一句话,把武二杰吓住了,吓的他额上冒汗脸色苍白。
“你没惹祸吧?”沈临仙皱眉问。
武二杰赶紧摆手:“没,没有。”
沈临仙这才转身离开,骑车找了王国华,带着她先把她送回去再往家里赶。
等沈临仙回了家,一进院子就是一惊。
往常这个时候院子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般钱桂芳会和季芹在院子里做针线,而沈林也会在院子里做些小活计,有时候会做点木工,而今天,院中一片安静,一丁点声音都没有。
沈临仙心中有点不好的预感,她停好车子,转身进屋。
一进堂屋,沈临仙就愣住了。
堂屋的椅子上坐了两个姑娘,而沈林还有钱桂芳以及季芹都坐在小板凳上,这三个人脸上都笑的十分别扭,很是难看。
而椅子上坐着的两个姑娘其中一个就是化成灰沈临仙也能认得出来,那就是宋宝珠。
第124章赶人
宋宝珠穿着白色薄毛衣,外头是一件蓝格子背带裙,脚上穿着厚厚的袜子还有一双白皮鞋。
皮鞋是挺好看,但是在乡下的土路上走了一遭,早是一鞋的土和泥点子了。
宋宝珠长的挺不错,这么一打扮,跟乡下穿着土布衣服的女孩子一比,真的像天上的仙女一样了。
但是,她和坐在她身旁的女孩子比起来,就衬的那个女孩子天仙一样。
坐在宋宝珠身旁的女孩子穿着浅蓝色的毛衣和有些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棕色的皮靴,看起来穿着打扮挺简单的,但是她皮肤如白玉一般通透白皙,一双眼睛又亮又有神采,更兼一身气质矜贵,瞬间就把宋宝珠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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