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子跟着丁氏兄妹,穿过一片稻田,终于走到一座村庄。
村庄很大,起码有上千户人家,这里的房子竟然全都是青砖瓦房,出入的村民也穿戴整齐,面有血色。
跟蛇溪村的景象完全不同,看这样子,似乎丁家庄人人家里都有饭吃,有衣穿。
世上竟然还有如此富饶的地方。
村子里的人看到丁香兄妹,都表现得极为尊敬,纷纷向他们行礼问好。
村子最中央,有一座青砖高墙的大院,高高的院院墙上还有许多可以射箭的小孔。
大院门口写着“丁家庄”三个大字。
丁家庄的大门敞开着,竟然连一个守门的人都没有,只有几个顽童蹲在门口的地上抛石子玩。
“刚才一路走过来,看到你们这里很多人家都不关门,不怕小偷吗?”
二狗子有些疑惑,破家值千金,再怎么穷的人家,总会有那么几件值钱的物品。
比如锅碗盆瓢柴米油盐这些,不藏好一转眼就会被人偷了。
更何况,丁家庄的人看起来都很富裕,家里值钱的东西应该不少。
“锁门?我们丁家庄没有小偷。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门上挂把锁,这不是把自己乡亲当贼防吗?太不尊重人了。”
二狗子闻言感觉怪怪的,他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么奇怪的理论。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进丁家庄,二狗子终于见到丁家的家主。
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看起来竟然跟普通老农没有区别。
穿一套粗布衣衫,酱油色皮肤,头发随意地束在头顶。
二狗子来的时候,他正卷起裤腿,光着脚丫子在一小块地里锄草。
“张秀才稍等片刻,趁着日头正烈,待我把这些野草锄完。”
丁家主手上锄头飞快,如同一片幻影,瞬间将杂草连根铲起,却又不伤到庄稼的根。
这种锄草技术,即使二狗子从小种地,也自叹不如。
丁家主将草锄出来之后,将其翻在地上,等着被太阳晒死。
而这一小块地里种的庄稼,别人也许不认识,二狗子却再熟悉不过了。
竟然也种了人参,看这样子年份也不短了。
二狗子曾经听司马义说起过,人参种植极为困难,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而且每块地最多只能种植三年,便肥力尽失,必须将人参挖出来重新换一块地种植。
但世间有一种地,天生适合人参生长,便是灵田。
灵田与普通土地不同的地方就是,土壤中含有丰富的灵气,可供人参吸收。
人参种在灵田之中,生长得更加茁壮,药性更强,哪怕生长100年也无需移栽。
二狗子此刻仔细感应了一下,发现土壤中有大量灵气光点闪烁不定,面前这块地竟然是一小块灵田。
不愧是安昌县数一数二的家族,竟然拥有这么大一块灵田。
这块地除了人参,还有许多不认识的植株,想必都是极为珍稀的药材。
丁家主收起锄头,从灵田里一株茁壮的植株上摘下几片紫色叶子,交给丁秀兄妹。
“哈哈哈……张老弟远来是客,咱们庄户人家也没啥好招待的,炒点青菜,杀只老母鸡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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