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简拿起化妆包最上面的口红,在手里掂啊掂.
“替我愁什么,皇上不急太监急吗?”
范平“切”了一声,将白展堂抱起来,连猫带人坐在沙发上。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你也不想想,以前你扮女装的时候,都是在晚上,而且是在光线最杂乱的夜场里。因为和观众席离得远,一般人不大可能看出来你是男扮女装。可要是白天呢?近距离呢?呵呵,你自己想想吧!”
白简皱了皱了眉,他明白范平的意思了。
接完那个叫叶茂的男人电话后,他一直沉浸在回忆里,神情恍惚,根本没有想过马上就要和他见面这件事。
但是范平说的没错,这的确是一件有点棘手的事情。
自己之所以被对方的言语打动了心扉,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在自己的骨子里,一直怀有一个苦涩又甜蜜的梦想。
希望有一天,自己会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之上,在华灯之下,万众欢呼中,唱一曲母亲怀孕时在白家老宅谱下的,却从没有真正登台演唱过的歌。
这个梦想不单纯是自己的,也是天堂中父亲和母亲的。
在父母过世后,在车祸中失明的日子里,正是这个在心底不断涌现的梦想,让白简度过了那段最无助悲凉的时光。
也正是这个潜意识为母亲还愿的梦想,才让白简在每周五的夜里,妆扮成舞台上的低吟曼唱的女皇。
只不过,那个舞台和当年流动在各个草台班子上的舞台一样,不是母亲、也不是白简的终极梦想。
所以当那个叫叶茂的男生提到组建乐队,提到摇滚,又提到了女主唱的时候,一向淡定冷静的他才会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
而现在,范平交给自己的化妆包,让他从梦想回到了现实。
是啊,一个男人,到底能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妆扮成一个让人信服的女人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小范,趁现在没人,我先扮上,你帮我挑毛病!”
中午的光景,丁猛一个人坐在公寓的电脑前,鼓鼓捣捣了半天。
叶茂兴冲冲地出去了,说是先去电视台报名,再和他的乐队老搭子们开个会,然后再和他看中的女歌手联系做乐队主唱的事。
丁猛看着他匆匆而去的背影,满意地眯了眯眼睛。
弟弟的事进展得不错,晚上和六哥父女俩看歌剧时自己得好好表示一下感谢。
一想到晚上要看什么西洋歌剧,丁猛的两道浓眉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一个个长得那么富态,又喔喔啊啊跟公鸡打鸣似的,有什么好听的。
要说声音好听嘛……
丁猛忽然嘿嘿笑了两声。
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一个真正好听而又带劲的声音。
那声音又软又糥,冷中带甜,像从江南水乡吹来的轻风,好听到甚至可以唤醒自家沉睡的小猛子。
他下意识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那给他带来特殊感觉的场景。
妈的!虽然让那家伙点穴跟上刑差不了多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倒像是一剂跟自己身体对症的药方一样,入到耳中,竟然会有那种神奇的效用。
难道自己的雄性细胞对这种绵软的江南口音格外敏感吗?
丁猛用力吸了一口烟,在烟雾中,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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