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靳时之于盛清欢,是隐秘的少女心事,是酸涩的暗恋时光。
她想,自己大概永远都会记得初见温靳时的那天,就像或许他不会记得,他们的初见不是情迷热烈的那晚,而是她十六岁那年那个雨天。
那时她还在兰城,那段时间总是下雨,下得人心烦意乱,不喜欢极了。
那天她和盛女士再次大吵一架,盛女士她的眼神极冷毫无一丝感情可言,并让人把她锁在了房间里。
她面无表情地从二楼跳窗离开,头也没回。
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走,最后是在脚踝隐隐作痛,肚子也咕咕叫时随便走进了路边一家便利店。
等选好东西准备付钱,摸了半天的口袋,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并没有带手机,手机早就被盛女士命人砸了,而她的身上也没有现金。
她低下头,无声地扯了扯唇角,用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说了声抱歉,想离开,淡漠的声音落了下来
“一起付。”
随之一起落下的,是极好闻的气息,一下侵入她鼻尖,像刻在了她的骨子里。
那一刻,她也不知怎么回事,脑中突然就想到了一望无际的雪山,恍恍惚惚地抬眸,一张俊漠的脸映入眼帘。
薄唇挺鼻,眉骨清冷,五官包括脸廓的线条都像是被精心雕琢过的。
他注意到她的注视,侧眸。
清寒冷漠的一眼,无波无澜,像隔了极远的距离,更像她刚刚想到的雪山,让人难以接近。
“除了这个。”
忽的,他长指轻点某样东西。
盛清欢下意识地低头,一眼瞧见他那骨节分明的干净手指点的是她烦躁下要的一包烟,不知怎么就红了脸。
她从来就不是好孩子,哪怕外人来只是骄纵了些,但实际上,她骨子里蔫坏蔫坏的,坏事儿做了不少,什么抽烟纹身说脏话,都是暗地里做过的。
第一次,她感觉到了什么叫羞耻。
就好像,在最不想让人见到的时候,反而被喜欢的人撞破了自己的尴尬,羞恼难当的同时心跳加速,恨不能时光倒流。
喜欢的人
她愣住。
等意识到应该说点什么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没和她说一句话,也没怎么她,仿佛就是见了顺手做了件好事而已。
虽然起来他根本不像是会管闲事的人。
想追,奈何一动脚踝就疼,她气恼地咬了咬唇,最终挫败失落地坐了下来,心不在焉地吃着东西。
等吃完,肚子倒是不饿了,但脚踝还在疼,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她不在意。
慢吞吞地拖着移动,走到门口时到雨又下了起来。她仰起脸呆呆地了许久,准备收回视线时,竟然见那个男人去而复返。
她怔住,甚至刹那间连呼吸也滞住了。
原来他是有东西掉在了这家店,返身回来找的。
也不知怎么回事,她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跟随着他移动,确切地说,是一直落在了他脸上。
直勾勾的,毫不遮掩。
他感觉到了,终于了她一眼,依然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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